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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人補習點知比學生搞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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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illibaby 於 2009-6-29 02:01 PM 發表 查看引用來源
??? ending真係搞左???
樓主對"搞左"的理解,好明顯同一般人好唔同!:smile_30:

引用:
原帖由 紅啤梨 於 2009-6-29 01:50 PM 發表 查看引用來源



你唔咁大聲叫我咪
唔得呀 我忍唔住架

引用:
原帖由 ip_derek 於 2009-6-29 02:15 PM 發表 查看引用來源


唔得呀 我忍唔住架
咁我惟有綁住你個..............咀

可以我幫你補習嗎?
包你舒適滿意:smile_o12:

引用:
原帖由 紅啤梨 於 2009-6-29 02:44 PM 發表 查看引用來源



咁我惟有綁住你個..............咀
好高難度bor 駛唔駛打個蝴蝶結呀

引用:
原帖由 ip_derek 於 2009-6-29 03:10 PM 發表 查看引用來源


好高難度bor 駛唔駛打個蝴蝶結呀
蝴蝶結都好喎, 我鐘意呢d呀契仔

引用:
原帖由 紅啤梨 於 2009-6-29 03:13 PM 發表 查看引用來源



蝴蝶結都好喎, 我鐘意呢d呀契仔
咁你幫我打我又幫蝴蝶結啦. 契媽:smile_30:

引用:
原帖由 ip_derek 於 2009-6-29 03:24 PM 發表 查看引用來源


咁你幫我打我又幫蝴蝶結啦. 契媽:smile_30:
好呀, 契仔

引用:
原帖由 紅啤梨 於 2009-6-29 03:33 PM 發表 查看引用來源


好呀, 契仔
仲有我都要你幫我補習  好似呢個post咁 你扮miss 我扮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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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effwu33 於 2009-6-29 12:56 PM 發表 查看引用來源



香港法律仲算公平既/......

任何人同未滿16歲人士發生性行為, 不論男女, 對方同意與否, 都一律犯法~~!
未滿16歲之性行為犯罪嗎
若當事人未滿14歲,雖未違反其意願下而發生性行為,但考量當事人因年齡太小心智身體均尚未成熟,但縱然辯稱為兩情相悅下所發生性關係,法律仍以強制性交罪論處,稱為「準強制性交罪」。

滿14歲未滿16歲之男女亦同,亦觸犯刑法227條之規定,本條立法意旨主在保障未成年人因年齡太小,性自主權尚無法自由行使,故法令給予強制保護,以保障未滿16歲之未成年因一時衝動而誤嚐禁果,給予加害人法規之約束,以督促其勿利用當事人之心智欠缺而行性交之實。


刑法227條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 本帖最後由 honeysock 於 2009-6-29 03:48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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