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仲有舊讀者撐場,真係比面。你打左甘多野吾回都吾得拉。
或者呢個故仔可能勾起好多男仕既回憶,大家都可能回想起,最愛始終是曾經擁有的那個。不過我覺得還是珍惜現在,不要再回頭了。
我明白你最後幾句的說話。有時候,放手是最好的決定。當2個人的感情到了某一個階段而不能再好的時候,你補救也沒用,只會2人一起辛苦的。
ANYWAY!~好開心你有個好的結局!~~
引用:
原帖由 meven 於 2010-3-7 10:58 AM 發表
我前晚唔知search 乜去左你兩年前個條post(最初個條),都係你個標題有趣吸引左去。
舊post link 黎link 去睇得好辛苦。睇完第日又再搵日記,結果search cindy 日記就黎左E度。
先知樓主重新登載。早知唔洗咁辛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