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高進仔 於 2008-10-13 09:45 發表
小弟在二月在深圳認識了一個女孩,是正當人家,早上做文職晚上在讀大學,和她一起最初她很体貼,我亦對她很好,她要吃什麼玩什麼我都會給,她想穿衣服我便在香港買名牌的過去給她..怕在大陸買很老土,七夕情人節我買 ...
我覺得 . 佢買樓既錢你就唔好要啦. 係香港唔會話搵唔到野做既. 7 仔都請人啦. 一份唔得咪兩份囉. 小弟當年初初結婚又有 bb 又要租樓. 都係咁做左成兩年幾三年一日兩份工啦. 一日得果 4個鐘訓訓重要分兩次. 唔好衰比人睇 . 真係唔掂咪分手囉. ................... 再唔係去 x 務重組囉. 你先得果廿幾歲. 重有大把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