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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的骑士们仗着全身铠甲强悍的防御力,根本就不招不架,全部的力量都用于进攻,而那些土匪可没有这样的信心,只能半攻半守。

则尼斯搞出来的这些板甲,最初的样品就可以承受低阶骑士的全力一击,增加一些花纹花边线条之后,更是足以承受中阶骑士的攻击。

土匪们如果全力攻击或许还能伤到对手,用一半的力量进攻,就只能看着那厚重的铠甲干瞪眼。

刚一交锋,十几个土匪就倒了下去,剩下的人也或多或少有些损伤。

“对准那些正在滑下来的匪徒——放箭——”

军官们朝着士兵们下令,他们的目标是后面那些慢慢往下滑的正牌土匪。

弓弦声顿时纷纷响起,箭矢破空的飕飕声让人感到发毛。

挂在半空中的人绝对是最好的靶子,到处能够听到中箭之后发出的惨叫声。

大部分人一时还死不了,他们一边发出长长的喊声,从空中掉落,然后摔在地上。

就算地面覆盖着厚厚一层积雪,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来也肯定致命。

不过,这还不算凄惨。最惨的是那些被弩炮发射的箭矢活生生钉在崖壁上的土匪,他们在那里挣扎着,却只能痛苦地等待死亡的来临。

“投降,我们投降。”

有土匪无法忍受这种压力。

士气这东西非常奇怪,就算是一群不在意生死的人,一旦里面有人求活,其他人也会不由自主地产生想活下去的意念。不过王子的军队才不管土匪与否,都一律射杀。

六架弩炮对准了第一道工事,弩炮上的箭矢换成爆炸箭。

第一道工事在十米高的地方,连瞄准都不需要,六枝箭矢深深扎进那厚重的土石墙里。

因为钻进去很深,所以爆炸的声音显得异常沉闷,火光也很小,但是效果相当惊人,就看到那堵墙壁鼓起来几块,紧接着外面一侧的石块开始崩落,又过了片刻,整座墙壁轰然垮塌。

墙壁后面是一排类似鹰架的东西,上面站满人,架子虽然没有倒塌,但是那些土匪却慌乱地从上面往下跳。

这些土匪有的往山上跑,也有不少直接跑到山脚下,他们把手里的兵刃往地上一扔,抱着头跪在地上。

如有人做出榜样,再加上那六架弩炮开始调转方向对准第二道工事,士兵们用力地转动着绞盘。山上的土匪们终于崩溃了。

第二道工事的大门打开了,一个个土匪举着手从上面走下来。

皮鞭在半空中甩得啪啪直响,一条长长的锁链将囚犯们系在一起,这些囚犯艰难地在雪地里跋涉着。

菲利普王子那支武装到了牙齿的军队,几乎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别说哥伦安特的土匪已经到了风声鹤唳的地步,就连站在西格尔王子一边的领主们也一个个噤若寒蝉。

“真是一场无聊的战争。”

布拉克伸了个懒腰,此刻他正和尼斯坐在同一部雪橇上。

这场清剿刚刚开始的时候他也干得挺起劲,但是悬殊的实力对比,让他很快就失去兴趣。他甚至觉得这场清剿战争还没打猎有意思。

“我倒是希望今后的战争都能够像现在这样。”

尼斯是一个现实主义者,他经历过战争,当初哈斯家族和上巴里亚公爵之间的战争,规模非常小,打得也很克制,双方都没有尽全力,却也充满死亡和血腥。

战争给尼斯最深刻的印象就是,弱者的生命非常脆弱,而他恰恰就是一个弱者。

所打战争都能够像现在这样总是能够轻松获胜。

“你这辈子也不可能成为强者。”

布莱克非常遗憾地摇着头。

“我不需要成为你所说的强者,别忘了,我是一个牧师,在魔法上也有一手。”

尼斯并不很在意,他知道自己不可能成为真正的武者,他也不想走武者之魂那条毁灭之路。

他刚刚说完,就听到四周传来一阵吱吱的尖叫。那是小东西牠们发出的警报。

自从遭遇刺杀之后,他在赶路时总是会把那些小老鼠全都放出来,让牠们在四周警戒。

布莱克也猛醒过来,他迅速抽出一枝箭搭在弓弦上。

小东西的叫声惊动尼斯,同样也惊动那些伏击者,只见前面的雪坡突然间被掀开,底下全都是身着铁甲衣、手持长弓的人。

“至少有两百人。”

尼斯迅速地完成一连串招牌动作。

替自己和同伴加持神术已经成了他的本能,他的施法动作也越来越流畅,可以在六秒钟里完成,快达到法术瞬发的速度了。

负责押送的只有六个骑士,再加上三十五个士兵,这些人倒也机灵,迅速朝着尼斯所在的地方聚拢过来。

那些囚犯则一个个显得异常兴奋,他们看到自由的曙光。

可惜还没等那些伏击者有什么动作,一道电芒射在那条锁链上。

电光沿着锁链飞窜而过,锁在上面的那些囚犯一个个浑身抽搐着倒在雪地里。

大部分囚犯都是普通人,他们被电得昏迷过去,还清醒着的大部分是骑士和蛮族战士,那一阵阵麻痹感让他们认清现实,他们最好不要轻举妄动。

同样这一击也让那些伏击者愣住了,他们原本还指望囚犯们能够帮他们一把,现在指望不上了。

“射。”

一个伏击者大声喊道。

对面的箭矢如同飞蝗一般射了过来,这些箭全都又劲又急,很明显这群伏击者不是普通人物。

尼斯没有打算以箭破箭,他的箭矢速度只比对方快一点点,很难做到百分之百击落。

他猛地一抖背后的披风,披风瞬间展开,化为一面巨盾。

想破箭矢,没什么比一面大盾牌更合适。

只听到“啵啵”一连串轻响,飞来的箭矢全都打在盾牌表面,星盘巨蛲的皮坚韧而又结实,连布莱克的全力一击都无法让它受损,更别说这样的攻击了。

突然盾面猛地一震,一圈波纹朝着边缘荡去,即便隔着那层软皮,也能够看到一道微弱的白光透了过来。

这是破魔箭。

旁边那些士兵身上同样“叮叮当当”一阵乱响,箭矢射在金属铠甲上也没什么杀伤力。不过看到对方有破魔箭,士兵们立刻小心了起来,他们扔下手里的弓箭,抄起背后的大盾。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破魔箭的克星就是大盾。

而一枝破魔箭成本要七个金币,士兵们用的大盾是木头做的,二十个铜子一面,至少可以承受几十枝破魔箭。

被对手完全压制着,让布莱克感到异常恼火,随着一声爆鸣,他射出了一箭。

白光一闪即没,对面那个发号施令的家伙缓缓倒了下去。

天弓一脉在面对低级骑士的时候,绝对大占便宜,特别是在这种恶劣的天气,厚厚的积雪让人很难借力,所以前进后退都比平时困难,更别说闪避了。

“退,往后退。”

尼斯低声命令着。

这边才六个骑士,两边对射的话,肯定没什么好处。

一旦拉开距离,这边有他和布莱克两个人可以进行超远距离的攻击,对方就成了靶子。

拉车用的马全都披着厚重的马铠,倒也没受到什么损伤,早在发现有人伏击的时候,尼斯就已经调转马头,所以撤退起来非常容易。

那些伏击者原本想追赶,在被布莱克接连射杀几个人之后,他们终于明白“天弓秘技”的厉害。

“快,把人救走。”

一个伏击者顶替被射杀首领的位置,开始发号施令。

“先救我。”

被锁着的囚犯里,有人挣扎着爬了起来。

立刻有一个伏击者跑了过去,虽然都是救人,但是救一个骑士和救一个普通土匪的价値完全不同。

参与伏击的这些人都是骑士,根本用不着钥匙,随手一剑就把不算结实的锁链砍断了。

“还有我,也快点救我。”

“我、我是巴尔斯的人。”

没有被电昏过去的囚犯一个个跳了起来,他们挥动着手里的铁链。

混乱中,一个伏击者莫名其妙地倒了下去,不过这个人毕竟不同于士兵,挣扎着用嘶哑的声音喊道:“小心暗器……有毒……”

喊完这些话,他倒在雪地里,裸露的皮肤上立刻蒙上一层暗淡的灰色,皮肤底下还浮现出一根根扭曲紫红色的青筋,样子异常吓人。

“我也中暗器了。”

又有一个伏击者大叫了起来,他的手捂着腋窝。

这些人同样也是身着重甲,不过空隙总是有的,像腋窝、膝弯,胳膊肘这类地方,全都只有一层锁链甲,而锁链甲对于纤细的飞针来说就像不存在一样。

“快救人,然后撤退。”

临时指挥的那个人大声下令道。

他的号令刚刚传下去,心头就立刻产生一丝警兆,猛地一缩,将背后的盾牌转到前面。

夺的一声轻响,飞针钉在盾牌上入木三分,针尾急速震颤几下之后断折成碎片。

尼斯的飞针虽然是暗器,却更像魔法,一旦锁定就闪避不开,但是可以挡住。

躲过一劫,那个临时首领飞快地跑到雪坡后面。

飞针和其他暗器不同,从出手到命中全都要神念导引,所以发射的速度慢得多。

在连续性方面比不上弓箭,更比不上飞刀,这让他捡回一条性命。

“快,动作快一些,再快一些。”

他声嘶力竭地叫嚷着。

其他的伏击者同样也不想成为下一个倒下的人,他们扔下弓箭,举起盾牌,尽可能把身体藏在盾牌后面。

突然白光一闪,一个伏击者连人带盾牌瞬间被贯穿。

“把有用的人救走,其他人就别管了。”

那个临时首领终于认清现实,他可不希望任务没有完成,还把自己的命搭上。

所谓有用的人,也就是那些还清醒着的俘虏,从锁链中挣脱出来之后,他们立刻连滚带爬地往那片雪坡后面逃。

在雪坡后二十米外的树林里,停着一排雪橇。

又是一声爆鸣,白光再一次穿透一个伏击者的身体。

布莱克不紧不慢地拉着弓弦,他的攻击速度同样也不快。

“为什么不扔几个魔法过去,我记得你的卷轴很多啊!”

他一边射箭,一边悠闲地问道。

“我们的目的又不是杀人,再说那都是一些小喽罗,杀掉他们也没什么意义。”

尼斯同样不紧不慢地发射着飞针,他在拿这些活靶子研究飞针的控制技巧。

这比平时拿兔子当目标有趣得多。兔子可不会像骑士那样做出反应,牠们除了逃,还是逃,骑士的花样就多了,会用盾牌格挡,会在地上翻滚,用背脊承受攻击。

“那也至少要做得真实一些啊!”

布莱克心里颇有些微辞:“你不担心被他们识破?”

“这些人肯定是佣兵。他们拿钱干活,不会在意什么破绽,雇佣他们的人也不会把他们当一回事。”

尼斯说道。

“你怎么预料到他们会半路劫人?据我所知,这样大规模的军事行动,预言术肯定会失效。”

布莱克来之前就有些好奇。

战斗时散发的杀气、死亡时产生的怨念,全都能够扭曲天机,所以古往今来,再强大的预言师也只能占算出军事行动的胜负,而无法知道过程和细节。

“我猜的,就算猜错也没关系,这些囚犯能够平安无事地押往贝尔格也是一件好事。”

尼斯很不负责任地说道。

事实也就是如此,战争中很多决定都等同于赌博,那些不世名将全都是技艺高超的赌徒,他们依靠娴熟的技术再加上一点点运气,赢得了丰厚的赌注和千年传颂。

“不知道这一次会有多少领主牵连其中。”

布莱克非常无奈地摇了摇头。

虽然已经选择菲利普王子,但是看到其他领主即将倒楣,他也不禁有一丝兔死狐悲之感。

“波及不会很大,这次只需要抓一、两个倒楣鬼出来,还没到彻底翻脸的时候。”

尼斯说的是他和王子殿下定的基调。

展现锋芒最好的方法,就是对西格尔王子的人马动手,要不然会给人“只打兔子不打老虎”的感觉,只有干掉西格尔手下几个铁杆支持者,才会有足够的震撼力。

不过对付的人也不宜过多,一、两个也就够了。

“不知道经过这场风波之后,大王子会不会安分一段时间?”

布莱克叹道,身为哥伦安特人,对内部纷争总感到有些痛恨。

“不可能的。”

尼斯轻嗤一声,那位殿下不够聪明,很容易被人鼓动做一些傻事,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挨了这一巴掌之后,那位大王子不会再随意使用武力,应该会转而运用阴谋诡计。

第三章 要过年了

天气一日比一日寒冷,进入十二月中旬,菲利普王子的人马开始撤回贝尔格。

剿匪结束了。除了天气太冷,已经很难只靠一顶帐篷在外面过夜之外,临近岁末也是撤兵的原因。大家都准备过年。

在贝尔格到处张灯结彩,连工地也已经停工,所有的人全都换上新衣服。

往年这个时候可没有那么热闹,今年比较特别,因为贝尔格家家户户都有了一些闲钱。而且菲利普王子一回到贝尔格,就让人给城里的每一户人家都发了一些东西,有一只鸡、半只鹅、几条腊肉和两个银币。

正因为如此,现在满城都能够听到赞颂王子殿下慷慨的声音。

那些投靠王子殿下的骑士自然拿得更多,每天都能够看到有人赶着满载东西的雪橇离开,这都是要回家过节的人。

伊斯特也走了,他的家在南方,至少要花一个星期在路上。

他倒是轻车简从,什么东西都没带,反正他和家里的人关系都很淡漠,回家过年只是尊重传统,他不打算带什么礼物回去。

尼斯同样也要离开,他比伊斯特晚走几天,因为他要去的地方也在北方,离这里并不太远。再说,他的速度不是伊斯特能比的。

出发之前,他自然要去菲利普王子那里告辞。

此刻,整个贝尔格城里最热闹的地方,莫过于王子殿下住的那幢大房子。

还没进门,就听到里面传出的喧闹声。

留在贝尔格过年的人很多,像肖恩、萨格拉蒙特他们早已经把家搬到贝尔格。

新来的骑士里有将近三分之一也打算在这里过完节之后才回去,因为这里的享受是家里所没有的。

推门进去,扑鼻而来的是一股浓烈的酒气,而且是烈酒。

尼斯有些受不了,对酒他一向敬谢不敏。

看到尼斯进来,所有的人全都朝着他打招呼,现在这边的人都已经知道,这里除了王子殿下,就是他说了算。

“我是来告辞的,过了年之后,我可能要在那边待到一月底。”

尼斯颇有些不好意思。

“明白,当然明白。”

菲利普王子露出促狭的笑容。连肖恩他们几个也都憋着笑。

他们倒也不在意尼斯离开太久,反正各方面都已经上轨道,每个人手头上都有事情做,贝尔格的建造和领地的发展也会按计划进行。

“你这一路上最好小心一些,经过这场剿匪,那些人肯定不敢再袭击我的领地,但是他们会派出更多的刺客。”

王子可不想尼斯出事,他原本提议过派肖恩和另外几个大骑士护送尼斯前往伊比利斯,可惜被拒绝了。

“我会小心的,他们想刺杀我,首先得追得上我。”

尼斯很有自信。

“需要担心的是猎杀者。”

王子说道,这是刚刚得到的消息。

猎杀者是北地特有的一种职业,属于弓箭手的范畴,他们擅长搜索和伏击,最厉害的猎杀者几乎都是布莱克的师兄弟。

尼斯微微一愣,他翘了一下尾指。

王子微不可查地点了点头,尾指也动了一下。

这是暗号,说明这个情报是“鸽子”送回来的。

之前尼斯猜到西格尔的人会半路劫走囚犯,所以他们故意设了个局,在那些被劫走的囚犯里,安插有他们的人。

这些囚犯被劫走之后,被送往几个领主那里藏了起来,西格尔的人原本打算利用他们继续给这边制造麻烦。

结果却是菲利普王子带着人马,闪电般地抄了其中四个领主的家。

被劫走的囚犯及其他一些和土匪勾结的罪证,让那四个领主根本没有脱罪的可能,前前后后绞死了几十个人,那四处领地也被削减三分之一后,交给四个家族的旁系。

如此狠厉的手段再加上之前显示的武力,让支持西格尔的人一下子沉默许多,更有一些人开始动摇了。

菲利普王子派人暗中联络那些心思动摇的家伙,结果成功地劝诱了一批人。

这些人仍旧待在西格尔的阵营之中,一旦那边有风吹草动,就给这边报信。而负责传递消息的,就是潜伏在那批囚犯之中的眼线。知道这个秘密的人很少。

“谢谢您的提醒,我会加倍小心。”

尼斯仍旧不想让别人护送,因为他有别的事要做。

“我打算马上就走,你有什么礼物需要我帮你带去?”

尼斯随口问道。

“算了,我会另外找一个人跑一趟伊比利斯,你还是自己小心一些吧!”

菲利普王子是一个很会为别人着想的人,他的礼物虽然不大,重量也很轻,但是多少有些妨碍,他可不希望尼斯因此而出事:“你就帮我向切尔哈兰侯爵问个好。”

“我会的。”

尼斯点头答应。

和殿下打完招呼,尼斯走到布莱克旁边问道:“从伊比利斯回来的时候,你有什么要我带的吗?”

“那就谢谢了。”

布莱克显得有些犹豫,好半天他才惴惴不安地说道:“你能不能帮我带一匹正红色的丝绸回来,就是当初梅特洛送给罗格斯菲尔德城里几位公主的那种,那个时候我就有些心动了,可惜没钱,你……能不能帮我……垫一下……”

“你为什么不早点说?”

尼斯一脸古怪。

菲利普王子大笑起来,指着尼斯道:“布莱克,你这是舍近求远啊!所有高贵色调的上等丝绸全都掌握在这家伙的手里,伊比利斯卖的那些也都是他手里的货。”

这位殿下是知情人,也知道玫瑰十字商行和艾玛尔红衣主教、切尔哈兰总督藉机炒作这类丝绸,让价钱翻了一倍不止。

不过这事关机密,除了他之外连肖恩都不知道,他也没对其他人提过,今天要不是喝了点酒,他也不会冒出这样一句话。

整个大厅里顿时安静了下来。

这里的人都知道尼斯有钱,白糖生意被传得神乎其神,不过大家对这行毕竟不熟,没什么概念。

丝绸生意就不同了,大厅里的人都是贵族出身,自然知道丝绸有多么昂贵,做这种生意的商行除了要有大量的资金,还要有深厚的背景。

更何况,王子的意思很明白,玫瑰十字商行不仅仅是做丝绸生意那么简单,而是掌控着最顶级的丝绸交易。

一时之间,所有人看向尼斯的眼神都有些不对劲了。

菲利普王子说完话,就察觉自己有些说漏嘴了。不过此刻已经没办法收回刚才的话,再说,他发现这番话的效果挺不错。

尼斯也有些意外,不过他只能顺着王子殿下的话说下去。“过年之后,路克他们也要过来,我会让他们顺便带几车丝绸,算你们成本价。”

大厅里面又是一阵沉默,过了片刻,响起了欢呼声。

尼斯的这个决定受到所有人的拥护。

骑士的争胜心最为强烈,虚荣心自然也差不到哪里去。他们当然也希望能够穿上华贵的丝绸衣服,在别人的面前炫耀一番。

说实话,他们现在有些后悔没有早一点知道这件事,要不然过年的时候,就可以一身华丽盛装,趾高气昂地回家了。

看到大厅里面的气氛如此热烈,菲利普王子也趁机添了一把火。

“你再让路克带几个好一些的裁缝过来吧!让这里的裁缝动手,根本就是糟蹋好东西。”

他是看着卡奥尼和阿萨克斯一点一点发展起来的,也花费大量的精力研究尼斯的做法,也发现虚荣心的用途。

从房子里出来,尼斯大口呼吸着,里面那浓重的酒气和汗味让他有些受不了。

他也不再回自己的房子,反正该收拾的东西全都已经收拾好了。

这一路上肯定要用“轻身术”赶路,轻身术消耗小,持续时间极长,可惜“轻身术”不是“轻灵术”这个秘术只能减轻他的身体重量,对他带的东西没有任何效果。所以东西肯定带得越少越好。

他只带了一只魔法袋,里面也只放了一些必须的东西,就连平时从不离身的那把弓也没带。因为带弓就必须带箭,而且数量不能太少。

想了想刚才王子殿下给他的忠告,尼斯转身朝着山顶爬去。

山顶现在就剩下一座孤零零的城堡,到处都搭着鹰架,但是因为两个多月没人干活,架上全都是积雪,很多地方已经垮塌了。

尼斯穿过空无一人的城堡。城堡的后面是一片空地,再往前是一道矮墙,有士兵在那里巡逻,还有几座伸展出去的悬空塔楼。

北面这一侧非常陆峭,大部分是六、七十度的大斜坡,还有一段是笔直的崖壁。

如果“鸽子”传回来的消息是真的,贝尔格的正门外肯定有很多猎杀者守着,从后山下去的话应该会安全许多。而且他还想试试能不能把佩森斯教派的秘法加以整合,创造出属于他自己的秘法?

“呼啦”一声,尼斯的披风猛地张开,变成一对翅膀。

尼斯的披风有好几种形态,之前他曾经用它变成盾牌阻挡射来的箭矢,这一次是变成双翅。飞身跳上矮墙,一只脚在墙头上一踩,他的身体飞出悬崖之外。

和上一次在死亡谷缓缓滑行不同,尼斯直接往地面坠落下去。

耳旁的风声越来越急,在重力拖拽之下,尼斯坠落的速度越来越快,眼看着就要撞到地上,他猛地将双翅一转,方向瞬间改变了,变成倾斜滑行,转眼间就变成和地面平行。

方向变了,但是速度没变,他在雪地上飞掠的速度甚至快过俯冲的游隼。

如果是在平地上加速,他永远都无法达到这样的速度。

在武者之魂那破碎的记忆中,有着无数从悬崖上跳下的回忆,他就是从中得到灵感。

从所未有的高速让他的神经绷紧,脑子里面什么都不敢想,只盯着前方的地面和远处有可能撞上的障碍物。以这样的速度飞奔,绝对不能有丝毫疏忽。他的脚下踩着“踏风行”,在佩森斯教派的秘法里,带“风”字的全都是大范围的步法,追求的是消耗小,最适合用来传递消息、追赶和逃命。

“踏风行”还多了一个“轻”的特性,虽然并不能真正踏风而行,却可以在松软的雪地、柔软的泥泞之类的地方行走。

一连串很浅的脚印留在雪地上,这些脚印相隔有二十多米,比大骑士奋力一跳的距离更远,脚印一路向西。

只是片刻的工夫,贝尔格就被远远地甩在脑后。

突然,头顶上传来一阵鹰鸣,尼斯的心顿时一紧,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

北地的人擅长驾驭鹰隼,用牠们捜索目标。当初从死亡谷里出来的时候,他们就是被一头驯养的老鹰发现的。

让尼斯更加郁闷的是,他的速度比刚才慢了许多。

“踏风行”显然不太好用,只能勉强维持他在雪地上飞掠,却没办法保持速度。

尼斯朝着四周看了看。几百米外就有一处非常陡峭的山岭。北地别的不多,这种直上直下的山有得是。

片刻的工夫,他就登上这处山岭的山脊。山脊上没有积雪,因为这里的风大,雪全都被呼啸的狂风吹走了,裸露的岩石让他很容易借力。

尼斯不再用“踏风行”换成脚板在地面上平搓,双腿摆动的幅度很小,频率却很快。这是“驭风疾走”风类秘法中最适合长距离奔行的一种。

他一边寻找着合适的悬崖,一边朝着四周张望。果然在雪地里,有三个人从不同的方向朝着这边狂奔,他们的速度都很快。

这三个人想必就是西格尔王子雇佣的猎杀者尼斯飞身跳出悬崖,再一次从百米高的地方跳落,近乎于垂直的坠落让他又拥有了可怕的速度。

可惜事实证明“驭风疾走”不如“踏风行”速度的衰减比刚才更厉害。

他只好再找一座山岭……

不知道试了多少种步法,尼斯的脸渐渐沉了下来。风类秘法里居然没有一种合适的。

当他又一次从悬崖上跳下去,他的脚步一变,原本如同风一般飘逸的步伐变得充满爆发力。

这种步法叫“电闪”和带“风”字的步法不同,带“电”字的步法追求爆发力和速度,却很难持久。

连踩了六、七步,尼斯就感觉和刚才完全不同。

刚才每一步踩下去全都有些虚浮,好像使不上力气,自然就难以维持原来的速度,但是这一次他觉得脚下很有劲,速度也没往下掉。

他以前也用过“电闪”这种秘法用在逃跑的时候非常有用,当初在阿萨克斯遭遇那些杀手的时候,他好几次就是靠这种秘法逃出四个杀手的联手夹击。

“电闪”的缺点是消耗巨大,而且巨大的负荷让腿和脚都难以承受,时间短还好说,时间一长,脚踝首先受不了,然后是脚底。

这一次却不觉得难以承受,脚底反弹回来的力量就和平时奔跑差不多。

可惜消耗一点没有减少,差不多是“踏风行”的四倍。

如果用“踏风行”赶路的话,跑十二个小时绝对没有问题,换成“电闪”三个小时就得休息了。

当然他也可以花六个小时冥想,然后再跑三个小时。如果此刻他是在逃命的话,肯定会这么做,但去伊比利斯过节就没必要这么拚命了。

找到了合适的步法,能够始终保持这样的速度,他也就不在乎那三个猎杀者。

冬天绝对是适合跑路的季节,特别是大雪覆盖地面之后,到处都一片平坦,没有绊脚的石头,没有讨厌的凹坑,也没有从路边伸延出来的灌木。

十几分钟后,那头鹰再也看不到了,猎杀者更是被甩得没有影子。

尼斯并没放慢速度,在离开哥伦安特前,他并不感觉安全。

一口气狂奔三个小时,太阳也才刚刚升到头顶,他终于放慢脚步。体内的魔力已经不多了,他必须留一些魔力以备不测。

用预言术确定自己的位置,在地图上査了一下。

这里距离贝尔格将近七百公里,是一片远离人烟的荒原。如果用“踏风行”赶路的话,十二个小时可以跑的路程应该比现在多三百公里左右。

他觉得还是这样更好一些。

一棵棵红松矗立在雪地上,这是一大片红松林。

一道银光在松林里转来转去,所到之处无数蔓藤从积雪底下冒出来,迅速缠绕住这些高大粗壮的红松。

这些蔓藤不停地疯狂生长着,它们不但沿着红松的枝干往上攀爬,还伸出细长的分枝互相连接在一起。

片刻间,整片红松林就像挂了一张巨大的绿色蜘蛛网。

在红松林的中央,无数蔓藤交织在一起,密密麻麻地缠绕着,把中间裹得像一个巨大的茧。

诡异的是,所有的蔓藤都没有叶子,只有枝条,而且又细又长,还长满细密的尖刺。

这玩意叫“铁线荆棘”以往小东西总是用它阴别人,一旦被这玩意缠住,不死也得脱层皮。

正常催生出来的“铁线荆棘”没有这么细长,也不可能一片叶子都没有。

这是“造物术”的威力,不过现在应该被称为“生命造物术”“生命造物术”是尼斯自创的魔法,施展时必须有小东西的帮忙。由小东西催发植物生长,他施展造物术,让植物长成需要的形状。

在贝尔格的时候,他曾经做过一些小规模的试验,但是不敢玩得这么大。

不知道过了多久,蔓藤终于停止生长,原本翠绿色的枝条泛起一层金属光泽,密布的尖刺闪闪发亮。

与之相对应的是,原本枝叶茂盛即便在风雪中也昂然挺立的红松,全都已经枯萎了,连松针都变得枯黄,狂风一吹就漫天飞舞。

在树林的中央,在那个巨大的茧里,尼斯盘腿而坐。

随着他的一呼一吸,他的身体四周仿佛有一层光晕不停地变换着、流动着。

这是冥想时魔法能量的自然激发,不过连肉眼都能够看见,证明这里的魔法能量已经饱和到了极点。

在他四周插着一圈枝条,这些枝条长半尺,叶子有些稀疏,根系也不太发达,但是在离根半寸的地方,吸附着一个拇指大小的东西,从上面伸展出无数纤细的触丝,这些触丝看上去异常柔嫩,却深深地扎进“铁线荆棘”泛着金属光泽的表皮里。

光晕变得越来越亮,像雾气一般散开,充斥着整个巨茧的内部,魔法能量已经浓郁到极点。

在尼斯的体内,原本干涸的魔力正渐渐恢复,不过和以往有些不同,恢复的这些魔力显得异常活泼,充满生机。

更诡异的是,魔力和圣力互相吞吐着,每呑吐一次魔力就变得纯净一分,也变得更加活泼。

一直以来,尼斯在魔法方面都是走平衡之路,没有专注于一系,但是现在他已经做出选择,他的魔力正在渐渐偏向于生命一系。

这也意味着他彻底放弃死灵一系的魔法,对元素的操控也减弱许多。

一切都是为了“生命造物术”连他自己都没有想到,会从“造物术”这种一无是处的魔法上得到启迪。

“造物术”制造出来的东西全都徒有其表,内部结构很松散,所以从来没有魔法师重视过这种鸡肋魔法。

他以“造物术”控制植物的生长,内部结构则是由植物本身决定,像“铁线荆棘”就以坚韧着称,刀砍不断,百年不朽。

“生命造物术”只是对“造物术”的小小改进,却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

魔性生物在生长的时候,会自然形成一些法阵结构。

这些自然形成的法阵细小而又玄妙,铭刻在每一个细胞里,却又紧密相连,成为一个整体。这是任何炼金大师都不可能有的手段。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生命造物术”也可以算作炼金术的一种,而且是最顶级的炼金术。尼斯用的飞针就是这样炼成的,他还打算培育其他能够当做暗器使用的植物。

这样一来,魔法、炼金术和暗器就被“生命造物术”连结在一起。而上帝赐予的神术同样也和生命有关,肯定也可以融合在一起。再加上他又有这方面的天赋,浪费太可惜了。

从现在开始,他拥有一条完全属于自己的路,一条拥有着无穷变化的路。

在雪地的尽头、一条冰封的大河的旁边,有一座规模很大的城市,市中心矗立一排排高耸宏伟的建筑物,证明了它的繁华和辉煌。

这就是伊比利斯,整个北方最大、最富有、最繁荣的城市之一。

和南方那些大城相比,两者有着截然不同的风格。

这座北方的名城多了一丝凝重和刚硬,而比萨、威娜这些南方大城则更加绚丽多彩。

和所有大城一样,伊比利斯周围有一道很宽的护城河,河面上每隔二、三十米就有一座桥。

现在是十二月底,河水早已经冻得硬邦邦的,很多人直接在冰面上行走,还有很多冰橇在冰面上来来往往。

尼斯信步进入城里。

伊比利斯是自由城市,有士兵把守大门,不过出入不需要盘査,也不需要缴纳费用。这和阿萨克斯港一样。

伊比利斯城里也有积雪,这些雪被堆在了人行道和马路中间的地方,就像一堵矮墙似的,这里的人也很多,来来往往摩肩接踵,越往市中心就越显得拥挤。

这同样也是自由城市的特征,换成埃尔纳那样的王城,市中心是王宫,四周是贵族区,普通人根本不能靠近,所以王城最热闹和拥挤的总是城门口的区域。

总督的宅邸在市中心最显眼的位置,尼斯根本用不着向路人打听。

那是一座非常气派的城堡,位于市中心广场的西侧,占掉一个街区,全部由青灰色的花岗岩砌成,有着厚重的围墙和高耸的塔楼。城堡的大门正对着市中心广场,门口站着一队士兵。

还没等尼斯走到门口,顶楼的窗口探出安娜小公主的半个身体,她兴奋地挥了挥手,然后缩了回去,撩起裙摆往楼梯跑。

他一进城,就已经被人认出来了。

那位小公主回来之后,就把尼斯的魔法影像给所有人看过,负责守城门的士兵更看了不只一遍。大家也都知道,魔法影像里的人很有可能会成为未来的男主人,他们当然不敢怠慢。

“用不着奔得那么快,他既然来了,就跑不出你的手心。”

切尔哈兰总督站在走廊上喊道。

“有你这样和女儿说话的父亲吗?”

总督夫人瞪了丈夫一眼。

“这不是很好吗?你一直希望女儿能够终生陪伴在你身边,想要找一个聪明、有手段,却没什么野心的上门女婿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切尔哈兰总督和妻子开着玩笑。

“既然是这样,你为什么还去找米诺?他那边还不够麻烦吗?”

总督夫人冷哼一声。

“这是我们的女儿自己想出来的办法,我没必要拂她的意。”

切尔哈兰总督笑着答道。

“你不担心那个少年被剁成碎块扔进海里喂鱼?”

总督夫人一脸不屑,她总觉得丈夫有些不怀好意。

“那个小子可不容易对付,他的背景也远比你想像的深厚得多。”

切尔哈兰总督也已经知道尼斯是圣殿骑士团的成员。

他并不是自己看出来的。他的消息来源是他在女儿六岁生日时送的一件礼物,那里可以记录安娜遭遇的一切,所以那一大一小两个女人的秘密谈话,全被他听在耳里。

总督没把这件事告诉过任何人,毕竟那件饰品里记录最多的内容,就是小公主和尼斯做爱时发出的声音,他这个做父亲的听那些东西,绝对会被人骂得狗血喷头,恐怕老婆和女儿也不会放过他。

“既然是你的决定,我就不管了。”

总督夫人警告道:“万一出事,女儿恨你一辈子,那可和我无关。”

“我对那小子有信心。”

总督就差没拍胸脯保证,他的把握也来自于他的安排。

在尼斯身上已经投下大笔投资的他,肯定不希望投资全都打水漂。

在楼下,尼斯已经进了城堡,安娜小公主一如既往地挂在他的手臂上。

布雷西亚家的城堡很大,从外面看,显得有些厚重和压抑,里面却张扬着一股高贵奢靡的味道。

以商业起家的自由城市,自然什么东西都不会缺。

地板和柱子用的是开采自伯根海姆的金色大理石,桌椅清一色是用柚木打造,正面蒙着小牛皮的衬垫,角落里的雕塑全都出自名家之手。

这是真正的奢侈,卡奥尼的那些根本无法与之相比。

城堡里面并非只住小公主一家,还有很多人,刚才小公主匆匆忙忙跑下来,把所有的人都惊动了。

“这就是你看中的未来夫婿?”

楼梯口传来大大咧咧的声音,说话的是一个三十几岁的人,微微有些胖,穿着淡蓝色的长袍,身上珠光宝气。

这个人给人的感觉就是富贵逼人,却又不会有暴发户的误会。

“这是我的舅舅,普利马德萨的拥有者,富有而慷慨的霍尔顿侯爵。”

小公主用揶揄的口吻给尼斯介绍着,然后她用很低的声音在尼斯耳边说道:“等一会儿我帮你狠狠搾他一下。”

“那位是我的堂兄,赫斯特里亚未来的拥有者……”

小公主把她的亲戚一个个介绍给尼斯。

这些人看着尼斯的神情各不相同,年纪大的大多客气一些,年轻一辈有的冷漠、有的淡然、还有一些隐约带着一丝敌意,当然对尼斯感兴趣的人也有,大多是女孩。“人家为什么站在这里?为什么不去小客厅?”

楼梯口传来切尔哈兰总督的声音。

小客厅是用来招待熟人和亲戚的地方,切尔哈兰总督的提议显然表明一种态度。

虽然叫小客厅,实际上一点不小,那是三楼一个很大的房间,里面有很多人,刚才安娜跑到楼下,跟着她一起下去看热闹的只是一小部分人。

在小客厅里,男人们围拢成一圈,他们在那里闲聊,女人们则占据另外一半。

尼斯被小公主拉着,带到女人们聚拢的那个圈子里,这些女人评头论足的目光让他浑身不自在。

“你得到什么样的礼物?”

一个三十几岁、神态雍容的贵妇,把小公主招过来问道。

站在一旁,尼斯的脑门顿时渗出一脑袋的汗珠,他确实没有想到北方的女人这样直接,居然当着他的面问这种话。

他暗自庆幸,之前花了不少心思琢磨礼物的事,要不然说不定就要出丑了。

正因为如此,他不由得有些怀疑这位贵妇人是不是故意给他难堪。

经历过父亲死后的遗产风波,又有伊斯特和菲利普王子这两个榜样,他对亲戚这个词有些过敏,总感觉它的背后隐藏着无尽的冷漠和阴森的杀机。所以这位夫人看上去异常温柔和蔼,仍旧让他感觉一丝莫名的抗拒。

“这漂亮吗?”

小公主举起手腕。

在她雪白而又纤细的手腕上,套着一只用整枝玫瑰缠绕而成的手镯。

“这算什么……”

远处一个始终注意着这边的男孩大声嘲讽道。

不过还没等他说完,他旁边站着的一个脸色阴沉的男子就往他的后脑勺猛地盖了一下,这个男人明显是男孩的父亲,两个人眉眼之间有几分神似。

男孩痛呼一声,然后颇为畏惧地看着父亲。

“不愧是在短短两年里,就从默默无闻变得声名显赫的风云人物。”

那个男的朝着尼斯笑了笑,然后转头对儿子冷冷地扫了一眼:“没有足够的见识就别轻易笑话别人,要不然你自己反倒会被别人笑话。”

这番话让另外一些想要嘲笑尼斯的人,一个个闭上嘴巴。

现在所有的人都已经明白,那只手镯没有外表看上去那样简单。

“这是什么?肯定有些奥妙吧?”

惹出这番麻烦的那个贵妇细声细气地问道。

“我种了一些玫瑰花,挑了其中最漂亮的一朵做了这只手镯,里面饱含的是我的心意。”

尼斯笑着说道。他当然不会说真话,因为那会给他带来很大的麻烦,不过这也不是谎话,玫瑰花是他亲手种出来的。

“你自己种的?”

那个阴沉脸的男人显然有些意外。

尽管离得很远,他却能够肯定这朵玫瑰花就是传说中的“岁月无痕”对于男人来说,这玩意一无是处,但是对女人来说却是无价之宝,因为戴着它能够减缓女人外表的衰老。

这种花在前帝国时代并不稀奇,但前帝国崩溃之后,它的培育方法就失传了,能不能种出来完全看运气,所以产量非常有限。

“我的技术不怎么样,二十棵分株只有三棵发芽,最后也没全部开花。”

尼斯故意表现得很谦虚。

那些男人里至少有五个人发出轻呼声,他们都知道“岁月无痕”也知道这玩意开花的机率有多低。

“亲爱的,看来你也知道这是什么?”

那个贵妇朝着一个矮个子男人问道,显然那是她的丈夫。

“这个……我只觉得这花很一般……我刚才只是喘口气。”

矮个子男人瞪着眼睛说瞎话。

“岁月无痕”是绝对不能对女人提起的东西之一,如果女人知道天底下有这样的好东西,肯定会逼着男人想办法弄到。

这种花的价格倒不是昂贵得离谱,问题是数量太过稀少,有钱也未必弄得到,再加上是消耗品,保养得再好,也顶多维持半年。

“如此看来这不是什么好东西。”

旁边的一个女人立刻想歪了。她看到这些男人一个个支支吾吾,似乎有难言之隐,所以猜测这或许是不方便说的东西。

…文…“对,不是好东西。”

…人…“没错,那不是什么好东西,所以没必要乱打听。”

…书…知情的男人全都在那里连连点头,他们虽然全都很有钱,但那是无底洞。

…屋…“我觉得这里有些气闷。”

矮个子男人伸了伸脖颈,他确实有些呼吸困难,因为老婆怀疑的目光让他很有压力,他还不知道回去之后怎么蒙混过去呢!

“对,我们出去透透新鲜空气。”

另一个知情者也站了起来,他现在感觉小客厅已经成了是非之地。

七、八个男人从小客厅里逃也似地跑了出来。

小客厅里面烧着壁炉,人又多,所以异常暖和,外面就冷得多了。

从暖和的地方到冷的地方,那个矮个子男人立刻缩起脖颈,鼻子里吸溜个不停。

能够认出“岁月无痕”的肯定不会是骑士,身体自然不可能强壮到哪里去。

“这个家伙发什么疯?不知道这会给自己和别人惹麻烦吗?”

矮子满脸不忿地骂道。

“你难道没发现他是故意的吗?这是他的高明之处。”

阴沉脸地男人轻声说道:“他知道我们中肯定有人看不起他,会和他为难,所以用这么件东西把我们逼到外面来。”

“而且他送这件礼物,让任何人都没法说话,我们都知道这朵花値多少钱。作为礼物其实算不上什么,只不过比较难得罢了,换成同样价値的其他东西,难免会被贬低一番,但是现在……”

另外一个人也看出尼斯的意图。

“你说得对,这招确实很厉害,明白的人就像你我一样,都不敢开口;不明白的人都怕说错话,自取其辱。”

矮子也已经想通一切,他拍了拍阴沉脸的肩膀:“别说我不够义气,我觉得你儿子不可能是他的对手。”

“这或许是一个信号,你们说……他会不会找到种植这玩意的办法?打算把这玩意取代细白砂糖?”

阴沉脸的男人低声问道。

“有这个可能。”

旁边的那些人同声应道。

“这玩意和细白砂糖还真像,都是奢侈品,也都是消耗品,而且用过之後会让人欲罢不能。”

矮子比较着。

第四章 外公

一架华贵优雅的冰橇在河面上滑行,拖着冰橇前进的是四匹亚美尼尔纯血马,这些马拥有飘逸的鬃毛和优雅的步伐,奔跑起来的姿态非常漂亮。

冰橇里也布置得奢华而又舒适,小牛皮的坐垫、天鹅绒的地毯。

尼斯和小公主并排坐着,对面的座位上是切尔哈兰总督。

“米诺伯爵从辈份上来说应该算是我的叔父,所以你做他的外孙绝对再合适不过。”

总督指的自然是尼斯和女儿的婚事,辈份乱了的话,也会有人说闲话。

对于这件事尼斯并不怎么在意。他本来就不知道自己的母亲是谁,更不知道外公的身份,所以凭空多出来一个外公,他也不感到抗拒。

至于随之而来的伯爵继承人身份及那块伯爵领地,他同样不怎么看重。

一块不能够任由他处置的领地,根本就没有什么意义。

他更不在乎身为傀儡每年获得的那点钱,在别人看来那或许是一大笔巨款,但是和他自己的收入一比,根本就是九牛一毛。

他之所以答应这件事,看重的反倒是伯爵继承人身份能够带来的人脉。

这位伯爵的领地在伊比利斯西南二十五公里的地方,是一块又细又长的河中小岛,虽然没什么出产,却是出海口,位置非常重要。老伯爵也因此在格萨城邦联盟里拥有不小的发言权。

二十五公里的路程并不算长,很快小岛就近在眼前。

这座岛形状犹如一座天然的要塞,四周壁立,顶上一片平坦,山顶的边缘建造着一圈矮墙。所有的天然防御工事几乎都是这种布置。

岛的北侧有一片河滩,那是淤泥沉积留下的,河岸上早有人等候在那里。

冰橇靠了过去,切尔哈兰总督第一个从冰橇上下来。

“侯爵大人,伯爵他在上面等您。”

迎接切尔哈兰总督的是伯爵的管家,那是一位满头白发的老人,脸却红通通的,腰背挺得笔直。

“这位就是小少爷?”

老管家朝着冰橇里看了一眼。

身为德尔特瓦家族最忠诚的仆人,这位老管家知道的事远比伯爵手下那些骑士多。

安娜小公主和尼斯从冰橇上下来,此刻的尼斯并没有穿着以往那件软甲,也没披着长袍,而是恢复世俗打扮,只不过他的头发很短,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苦修士的身份。

老管家在前面引路,从河滩到上面有一条直接从岩石中开辟出来的阶梯。

到了顶上之后,尼斯惊讶地看到这里居然是一座庄园,而不是想像中的城堡。

不过仔细一想,也就不感觉奇怪了。

四周的崖壁高四、五十米,比任何一座城墙都高得多,如果这样也无法挡住敌人的进攻,那么就算顶上再多一座城堡,也没有任何意义。

这是一座简朴而又雅致的庄园,完全是木质结构。

木造的房子不够气派,但是住着要舒服得多,真正懂得生活的人都会这样选择。

房子的风格有些老旧,房子的四周有一排排的柱子,有点像古代的宫殿。房子的前后是一大片花园,可惜现在是冬季,所以花园显得萧瑟而又零落。再往外就是大片草地,因为季节的缘故,草皮也是枯黄的。

此刻在门口站着一对老夫妻,老人的脸颊干瘦,留着骑士喜欢的板刷胡,胡子已经全白了;老太太显得有些矮小,脸上皱纹堆垒,苍白的头发用黑色的纱巾包着。

把切尔哈兰总督迎接进屋子,老夫妻俩的眼睛就紧盯在尼斯的身上。

虽然两个人都没什么表示,但是从他们的眼神中可以看出,老伯爵对尼斯挺满意的,反正对他来说,需要的是一个名义上的继承人;老太太却有些想法,她更希望有一个乖顺的、容易控制的“孙子”或者“外孙”“听说,你打算终身侍奉上帝?”

老伯爵想要确认这一点。

当初他会答应切尔哈兰总督的提议,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是的,在我最艰难的时候,是上帝给予我指引,所以我发誓将自己献给上帝。”

尼斯说道,他自己都不知道这是不是真话?

在父亲刚刚去世的时候、遇到赛门老人之初,他一点都不相信上帝,因为他的遭遇和圣殿骑士团的境况,都让他感到寒心。但是随着时间渐渐过去,他开始感到迷惘,他越来越怀疑或许赛门老人闯入他的家里,是冥冥之中上帝的指引。

“你有什么打算?说一点除了侍奉上帝之外的内容。”

老人不想听那些空虚的话。

“我对财富不太感兴趣,不过我会一直追求财富,因为它对我有用,至于权势和地位,我打算靠自己的力量获取,在哥伦安特,我们已经有了一些成果。”

尼斯没提实力方面的追求,对于大部分人来说,追求实力是获取财富、权势和地位的手段,但是对他来说却是目的。只有晋升超阶,他才可以睡个安稳觉。

“你如果继承了我的头衔,将会有更高的起点,不是这样吗?”

老伯爵仍旧有些信不过,所以他干脆直接把话挑明。

“这里就像是一片世外桃源,您想必不会愿意卷入进权力纷争之中,能够安心追随您的人,恐怕也都有着同样的想法。”

“我如果想要用您留下的头衔、地位和财富争权夺利,肯定会遭到阻挠。还会给我带来很多负面的名声,我就算最终掌控一切,得到的也可能是一座没人的小岛,一块众叛亲离的领地……我何必费这个力气?”

“在南方,我已经有一座港口;在哥伦安特,我们马上就要招兵买马,我还打算雇佣几个蛮族部落……侯爵可以证明我没瞎吹,我已经成功收买两个部落。”

“对我来说,从无到有,白手起家,比觊觎别人的东西容易得多。”

尼斯侃侃而谈,顺便还把切尔哈兰总督拉进来作证。

老伯爵本来图个安心才问这个问题,但是听了这番话之后,反倒有些失落起来。眼前这个少年只用了两年的时间,要钱有钱,要人有人,要地盘有地盘。

老人倒是很想表明他的名下并不只这座小岛,不过他立刻想到阿萨克斯的白糖生意和奶油生意,他又想到刚刚传来有关贝尔格的消息,也就没什么可说的了。

“其实有一个更好的办法,如果您信得过我的话,就立一份协议,承认尼斯的身份,然后注明如果他将来有孩子的话,其中一个男孩将会继承德尔特瓦家的领地、爵位和财产。”

切尔哈兰总督在一旁说道。

“你同意吗?”

老伯爵看着尼斯问道。如果真的这么做的话,尼斯就相当于舍弃一切权利,还平白无故多了一个外公。

“这也不错,我需要的只是一个和安娜在一起的理由。”

尼斯并不在意,说实话,他根本就不在意这个伯爵头衔,甚至连切尔哈兰总督的侯爵头衔、总督身份和整个伊比利斯的掌控权,都没有被他放在眼里。十年之后,他要不身份曝露,不得不远远地逃到异族的土地或者某座海岛上躲藏起来,要不成为一个超阶强者。那时候的他连二十五岁都不到。

和其他的超阶强者不一样,他是神术、魔法、武技三路并进,又已经拥有属于自己的路,一旦踏足超阶,前景会比其他人广阔得多。

十年后的阿萨克斯至少也是一座大型港口,卡奥尼应该可以发展成阿德蒙特这样的大镇。以这样的实力,他完全可以开创一个属于自己的家族。

“你真舍得?”

老太太不合时宜地插了进来,显然她认为尼斯只是做做样子。

“两年前,我放弃父亲留下的家产和爵位,双手空空离开了法兰克。”

尼斯轻叹一声:“那时候,如果我愿意花点精力低声下气去恳求的话,应该可以得到一些东西,但是我绝对不会有现在这样的成就。”

他说这话,充满一股自信的味道,甚至还有一丝霸气。

小公主在一旁两眼发亮地看着情郎,她觉得尼斯实在太帅了。

对面那对老夫妻却感觉有些难以承受,说实话,这个少年不太讨他们的喜欢。

不喜欢归不喜欢,老人最终还是点了点头。

“我会向外宣布,我可怜的小女儿的孩子终于回到我的身边。”

“我已经帮你准备好房间,但愿你在这里住得舒服。”

老太太看到丈夫已经接受这个人选,也就不再坚持什么了。一旦做出决定,在外人眼里尼斯就是老伯爵的外孙,当然要住在岛上,就算人尽皆知他和安娜小公主已经是一对,在订婚之前,他绝对不可能住在总督府。

“你有什么需要的吗?”

老太太尽可能让自己显得和蔼。

“如果可以的话,我需要十亩完全由我支配的土地。”

尼斯倒也不客气。

“你要用来干什么?”

老太太刚才只是客气一下,尼斯居然真的开口,顿时让她有些不高兴了。

“我要建造一座花圃。”

尼斯说道。

“花圃?你打算种植那东西?”

第一个有反应的不是那对老夫妻,而是切尔哈兰总督,那天他不在小客厅,但是尼斯送了他女儿一朵“岁月无痕”的事,最后还是传进他的耳朵里。

他还知道,尼斯种下去二十棵分株有三棵发芽,最后开花的有可能是两枝。

“岁月无痕”的分株得来不易,养成更难,所以送人一棵的话,另外一棵肯定是留下来继续培养,等待分出新的植株。

“能告诉我倒底是什么吗?”

老伯爵问道,上了年纪的人也会有好奇心。

“一种会让人疯狂的东西……比白糖更加疯狂。”

切尔哈兰总督不想多说,也说不明白,老伯爵是骑士而不是魔法师。

两百多个工人正忙碌着,现在是冬季,又是快过年的时候,在外面谋生的人全都回来了,所以招募工人的布告一贴出去,马上有一大堆人报名。

尼斯要造的花圃其实是一个暖棚,是一间用玻璃砌成的大房子。

幸好这里是出海口,海水在夏季吸收热量,到了冬季释放热量,同样是北方,这里比地处内陆的哥伦安特温暖得多,所以用不着把房顶造得那么尖斜。

建造这东西倒也容易,没什么花俏,也用不着装饰,只需要将一块块玻璃拼起来。

他连大块的玻璃都舍不得用,用的全是便宜的小块玻璃,镶在格子框里,反正木头的价格很便宜,人工也是一样廉价,以后修理起来也容易。

人多好办事,只用了两天,花圃就完工了。

闻着空气中散发着的木头清香和油漆味道,尼斯颇为满意,他将一把种子洒了出去。

这些种子随风飞舞,落在地上和花台上。一落到泥土里,它们就立刻抽出绿色的嫩芽,然后以肉眼能够看到的速度疯狂生长。

精通生命魔法,能够自由操纵植物,就有这样一个好处,用不着漫长的等待,片刻之间就可以拥有一座漂亮的花园。

等到花圃的每一个角落都充满绿色,还隐约可见萦萦的花苞,尼斯停止催生。

用催生的方式让植物开花,将来凋谢得也会很快。

除此之外,他还有另外一个目的。

尼斯从口袋里小心翼翼地掏出一朵玫瑰,那上面同样也只有一个花苞,他把这朵玫瑰插在一丛茂盛的半月玫瑰中间。

半月玫瑰和“岁月无痕”看上去很像,颜色也差不多,藏在里面绝对不可能有人发现。

只有仔细地盯着看,才会发现“岁月无痕”贴近根部的地方,会延伸出无数纤细的触枝,这些触枝搭在周围那些植物上。

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

“岁月无痕”之所以难以种出来,就是因为它的成长需要大量的生命能量,如果只凭它自己吸收养分转化太阳的能量,根本不足以让它生长。

那些触枝原本是一种魔化的寄生植物,他用“生命造物术”把它和“岁月无痕”融合在一起。

为了催生这些玫瑰,三片很大的树林被吸得枯萎了,代价绝对不小。

他弄了这么一大片花圃,为的就是让这朵“岁月无痕”能够吸收足够的生命能量,催生出新的植株。

这朵“岁月无痕”已经吸收足够的生命能量,只差最后一步就可以分离出几十棵植株。

刚把这朵玫瑰藏好,身后就响起脚步声,那对老夫妻蹓躂了过来。

人老了之后,总是喜欢花花草草之类的东西,庄园外面原本就有一座花园,只是没搭暖棚,也没尼斯这样的手段,所以到了冬天就一片萧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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