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頁下一頁
發新話題
打印

做了三年玩物,今天,我又回到他身邊 Updated p.44

 
收藏  |  訂閱
718  567.1k

引用:
原帖由 shitt 於 2013-7-26 03:51 AM 發表 查看引用來源
另外,佢曾經俾你嘅錢點處置?



做了現在這單位的首期

祝你有個好好的新生活
做獨立女性不容易

祝生活愉快.

我有個fd既case同你差不見...不過佢地仲keep到...

你仲後生, 訓醒覺咪從新黎過囉...無問題ga

推一推先,繼續追post!



他在我口裡完事之後吻我,那一吻和那一句說話,令我在兩三秒之內更更更愛他。我感到,我跟他交換了的,不僅是大家的身軀,大家的體液,也是大家的靈魂。

還記得那一晚,我們都睡不著。我倆都赤裸著身子,在同一張被子之下,我的腳纏著他的腳,享受著他的溫暖。他會忽然轉身吻我的臉和咀,輕輕地撫我的腰和乳房。就這樣,我朦朧地躺到天明。

四天三夜的時間過得很快,白天吃喝玩樂到處去,夜裡在酒店,享受只屬於我們的時光。自從我默默地接受了用口來給他解決之後,我們都沒有給對方喘息的時間。不管是早上剛起來,抑或是晚上回到房間,只要我們都在酒店裡,只要他一感到可以再來一次的時候,我都會為他再來一次,直至後來,根本我已不那麼覺得,用口去滿足他是一件難為的事。

回香港後,一切又「回復正常」。他繼續他忙碌的工作和家庭生活, 我繼續守在我的家中,找工作,看書。十二月開始,有舊同學找我做一些 freelance 文字工作,雖然收入不太高,但在男友幫我交租的情況之下,我自己賺自己的吃喝是沒有問題的。

當然,他每月有給我錢的。

我曾經很認真地跟他討論,他是否有需要給我那麼多。但每一次,他都會以我家的情況來說服我。

我的生母在我十歲的時候離開了我們,爸爸不久後就再婚。之後,我和比我小六年的妹妹,便跟著父親和後母生活。這位爸爸的第二春,並不是一個善良的女人,我和妹妹都很怕她。所以,我大學畢業,找到空姐工作便很快離家了,租了這個單位。那時我廿一歲,跟我最親的妹妹,才十五歲,始終需要爸爸做監護人。所以,我便開始了獨居的生活。

但我說過,只要妹妹一可以,而她願意的話,我一定會接她過來的。我一定要有自己的物業,給自己和妹妹安穩的生活。

三年前,跟他一起之後不久,我跟他說了我家的情況,和我的意願。他便提出將他給我的,盡量儲起,用作買樓。

說到尾,他知道我需要的,是生活穩定,而不是吃喝玩樂買名牌。

當然,我對他的愛,是肯定的,尤其是當我們在英國回來之後。

女人向來比較感性,容易付出愛和感情...

i think he do love you

but not many men can spend so much on a girl like him

maybe you are lucky. maybe you waste your time

but money does not represent true love at all times

anyway its good that you have left her

只能說他愛你的方法不對



曾經快樂,那都是賺回來的!



上一頁下一頁
發新話題
前往最後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