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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大家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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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poolo 於 2008-9-15 09:00 PM 發表 查看引用來源
頭先去完差館佢地好似審犯咁問我~
同埋佢地都好似唔係好想做咁~!!!
但係佢地都話間野係黑店成日都有人換到假錢去報警
但到我走果時佢叫我下次諗清楚先去報警.....
個CID真係好串......
係咁講三字經
我觉得報警都好。。因为在香港!
香港有法律,如果在大陆你去报,我想你多数D人不会理你!
香港警察接到,应该要做。。。
如果慎重去做,我觉得应该有线索。。香港警察其实好聪明。。。

報警呀c兄:smile_22:

報警都未必有用啦.....ching....
當買個教訓啦

D差佬都話間野係黑店,成日都有人換到假錢去報警咯,
如果法政得,早就拉咗人喇:smile_45:

已經講左好多次, 唱完錢唔睇清楚就走係你自己唔負責任. 與人無由. 你喺呢度唱衰人之前你要攞証據. 冇就唔好亂出帖講.

追究:smile_39:

回覆 10# 的帖子

支持:smile_34: :smile_34:
完全對

章: 200 標題: 刑事罪行條例   
條: 100 條文標題: 涉及保管或控制偽製紙幣及硬幣的罪行

(1) 任何人知道或相信任何屬流通紙幣或受保護硬幣的偽製品的物品是上述偽製品,而保管或控制該物品,意圖將該物品作為真的流通紙幣或真的受保護硬幣行使或付給,或意圖將該物品交付另一人以由該另一人或其他人將該物品作為真的流通紙幣或真的受保護硬幣行使或付給,則該名首述的人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14年。
(2) 任何人知道或相信任何屬流通紙幣或受保護硬幣的偽製品的物品是上述偽製品,而在無合法權限或辯解下保管或控制該物品,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3年。

師兄 - 袋住假錢如果你唔立即毀滅佢或交比公安,銀行,一旦返香港比人搜身搵到你都好麻煩  (唔好以為可以攞返個公道)

收到 ~ 多謝溫馨提示 :smile_38:

回覆 1# 的帖子

thank you, c 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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