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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邪惡正身 於 2008-12-19 10:38 PM 發表 因為婚前性行為不滿足可以直接分手,兩個人的事 但是婚後性行為不滿足再離婚,就很勞財傷命,很多時候連親朋好友都一起連累了…… 明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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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三級警司 於 2008-12-19 10:47 PM 發表 叫班靚仔睇《早熟》之後先講啦:smile_45:
原帖由 Faith 於 2008-12-19 10:57 PM 發表 咪係!! 唔怪之得咁多棄嬰
原帖由 三級警司 於 2008-12-19 11:00 PM 發表 果次同衰婆睇,出場後暗示現在唔肯同我做的原因:smile_45:
原帖由 Faith 於 2008-12-19 11:06 PM 發表 哦.... 原來你都覺得性行為係必然既.....
原帖由 Faith 於 2008-12-19 10:57 PM 發表 兩個人係埋一齊,就係為左性? 性行為唔滿足就要分手,就要離婚,太荒謬喇!
原帖由 三級警司 於 2008-12-19 11:10 PM 發表 只是時候問題,佢唔肯也沒法子,也不應因此而唔要佢。
原帖由 邪惡正身 於 2008-12-19 11:21 PM 發表 幾時講過兩個人一齊只係為左性:smile_41: ,性好正常,好似三餐飯正常需要咁,你又會唔會支持結婚之後先可以食飽飯呀?? 事實上好多時荒謬到要離婚個D人正是你地呢D堅持婚後性行為既人,因為從來唔知道乜叫做性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