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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10-29 只看該作者
引用:原帖由 ch_latour 於 2008-10-28 02:07 PM 發表
更新日期:2008/10/27 20:59 大陸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據悉大陸公安局最近大力掃蕩黃、賭、毒活動,逮捕逾萬名罪犯。而為了更有效遏止在「下川島」賣淫、嫖娼活動,公安局祭出絕招,任何遭到活逮的嫖客現行犯,將被戴 ... 係咪江門果邊,風景幾靚
過去嫖客被抓,會被罰5千元人民幣外加15天拘留,案底還被輸入電腦。
一向都落大簿(現在電 )
情節嚴重者甚至會被判處半年至兩年勞改。
與未成年少女,甚至刑事拘留,即一日未判仍拘留
而被捕的港、澳、台人士,返鄉證或台胞證會被蓋上「嫖客」戳印,累犯則會被蓋上「大嫖客」或「淫蟲」的戳印。
港澳店民來往內地通行証一樣可以蓋印
三隻小雞轉一隻大雞,三隻大雞轉嫖客
過去大陸公安還會要求港、澳、台人士提供家裡電話,以便通知其家人前去辦理保釋手續。
打死都話單終身,淨係識 ch_latour
[ 本帖最後由 頂李個費2008 於 2008-10-29 03:45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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