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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女警 ( 已更新到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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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 story

good



正,支持,請繼續

快快走人



支持!快逃!



good story!

男既差D被女警報復剪jer

最後 :smile_47: :smile_47:

Good .. Thanks a lot

再襲警一次再往外逃嗎?喔不!我現在面對的,可是穿著制服的警察,還佩著槍呢!

  我不想犯錯,我不想犯罪坐牢。

  我在樓上的部份,還可以辯稱不知道是警察,以為是仙人跳,一切都是出於自衛!現在呢?我只有乖乖的站在那裡,看著門口那兩位掏槍出來,防範我蠢動。

  我舉手投降,我不想挨子彈,我不亂動,他們也不能對我怎樣,一切都要到警局,到法庭再說!

  過了好一會,樓上那三位終於下來了,他們搭電梯下來。

  看他們步出電梯,步履蹣跚的樣子,我真的很抱歉。兩位都是被我的腳所傷,都是傷在下體,一位被大腳踢傷,一位被我的小腳戳傷,都帶著忿恨的眼神瞪著我看。

  「我不知道你們真的是警察!」我滿臉歉意,不停的說抱歉。

  我的詭辯,讓他們有苦難言!另外幾位制服員警,也上樓來抓了幾對正在交易的男女,我希望不是我害他們被捕的。

  我們一起上了一輛箱型車,她坐在前面,不時回過頭來瞪我,咬牙切齒的表情,好像要吃掉我一樣,讓我害怕。

  我想著,等一下到警局可是她的地盤,她要怎麼樣對付我,就不禁讓我全身發麻!

  到了警局,我矢口否認援交,我辯稱,以為他們是仙人跳,想謀索財物才攻擊他們,這純粹是自衛的舉動。

  拜台灣這幾十年來,民主法治的教育成功之賜,他們就算怎麼樣恨我,恨不得把我生吞活剝,還是不能對我刑求逼供,我還是安全的。

  一位男警幫我做筆錄,由於我矢口否認一切,沒辦法,他只好去請她來幫我錄口供。

  我這時候從她們同事的呼喚聲中,才得知她叫何麗玲(為了保護她,我名字更改過,如有雷同造成誤會,先在此致歉!),她提著她的包包坐到我的旁邊,眼神讓我看了就害怕,我想她一定恨死我了吧!

  我低著頭不敢直視她,我對她充滿歉意,也充滿愛意,我就像犯錯的小孩,準備接受嚴懲一樣,低頭認錯。

  她瞪了我一眼,「哼」的一聲,說:「趕快認罪吧,我手上有證據,可以指控你,你還是乖乖的招吧!」接著,她打開皮包拿出錄音筆來。

  當她打開皮包時,我瞥見她的包包內,有一只小的無線電對講機,還有一個小皮夾,應該是裝證件和一些錢的,還有一隻口紅,一個小粉盒(說實在的她不用化 妝就夠美了),還有兩串鑰匙,一串比較小像是開抽屜的,一串大一點像開門用的,沒看到汽車和機車鑰匙,我猜她一定住的離分局不遠,或者台北市不容易停車, 她搭捷運或公車吧!

  她拿出錄音筆撥放,可惜沒有聲音,因為我在旅社,已經動手洗掉了內容。

  這下她愣住了,她辛苦付出天大的代價要起訴我的內容沒了,我低頭看看兩旁,旁邊的幾位都不在,剩下我跟她。

  「對不起!我真的喜歡妳。放過我吧!我會負責,我決不會說出來的!」我輕聲的哀求她說。

  我一直苦苦的哀求著,她知道我的意思,她聽完眼匡也有點紅,但是她咬了一下嘴唇,「哼」了一聲,起身往另外的房間走去。

  我想,這下完了!看樣子,我逃不過上法庭的命運!我想她一定要置我於死地,她才會甘心,我的前途完了。

  趁她離開座位時,我心一狠,想說既然妳一定要毀了我,我也要毀了妳,我偷偷的打開她的包包,取走門的那串鑰匙,放進我的口袋。

  她帶著另外一隻錄音筆回來,我想應該是那個壯碩的男警的。

  她放出內容,聽到進入旅社房間那一段,只聽到我大喊,『你們別想裝警察來對我仙人跳』的一句,其他都是無關緊要的碰撞哀號聲,還有,她在浴室內對著外面的同事,呼喚回答的內容……

  『我被他困在浴室裡面,不過已經解困了!你們不用進來救我,快叫同事們支援,把他攔住!』我聽到她對她的同事這樣說。

  我這一聽,便知道她真的恨死我了,她決不會放過我的,連在浴室內還沒脫困都想抓住我。

  接下來,都是整理後他們之間的對話。聽得出,她否認我有對她作任何的傷害,她說在逮捕的過程中,被我掙脫踢撞了幾下,沒有大礙。

  畢竟是處女,那好意思告訴同事被我污辱的事呢?她只是說被我踢傷,所以走路有些不方便,掩飾了被我開苞走路不方便的事實。

  聽到這裡,她的眼神有點迷惘,看著遠方,我不知道她在想甚麼。

  過了一會兒,她好像下定了決心一樣,把她一生中的第一個男人;我這個莫名其妙,突然便成為她老公的男人,移送地檢署。趁檢察官還沒下班,就把我送地檢署了。

  我真的很悲憤,我怎麼求她都沒有用,我如果沒有被收押的話,我一定要報復她!

Good!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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