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頁下一頁
發新話題
打印

*丫宅宿舍* 那一年我們一起宅的日子 誠徵18+ 宅男宅女

 
收藏  |  訂閱
3.0k  39.0k

引用:
原帖由 cashierr 於 2012-5-2 02:53 PM 發表 查看引用來源
你  上左岸  唔洗啦化...
偶唔得閒去.....:smile_o13:

引用:
原帖由 tinlong22 於 2012-5-2 02:58 PM 發表 查看引用來源


捉字~~
:smile_o13:
咪哥....:smile_o13:

【專案組報道】醫護人員受明確守則規範,不能擅自公開病人資料。不過近日有公立醫院的女學護在社交網站指插尿喉的男病人陽具太短,質疑對方「係咪有病」,言論引來網民抨擊。有醫護界人士提醒,新一代使用互聯網時切勿「習慣性分享」,避免違反專業操守。

違專業操守

日前一名公立醫院的女學護,在facebook發布一則有關她第一次插尿喉的感想,內容指由於年老病人陽具僅約三厘米長,比初生嬰兒還短,故此插尿喉時十分困難。該名女學護更質疑:「有無人可以話我知點解會咁短(陽具)?係咪有病/委(萎)縮?I wonder(我懷疑)個patient(病人)後生時點進行性行為?」

相關留言被人以「又一無良醫護人員」為題,轉貼到網上討論區,轉貼者指:「真係睇唔過眼,人哋老人家畀你咁唱!」據知該名女學護正在港島西聯網公立醫院實習。記者昨透過facebook聯絡對方,惟截稿前未獲回覆。

香港護士協會主席李國麟稱,護士受明確守則規範,擅自公開病人的個人資料及病歷屬於嚴重違反專業操守,在能夠確認身份情況下,相關人士理應受制裁。李認為,是次事件涉及的是道德問題,投訴只屬徒勞,惟他擔心年輕一代習慣性將生活點滴在網上分享,會不自覺地為自己惹麻煩,「專業人士應該知道乜嘢唔可以同人講,依家啲細路係咪冇咗危機感?乜都同人分享。」

醫管局發言人稱,暫時未能確認該女士是否港島西聯網的學護,而護士訓練學校在課程已加入病人私隱條例及專業操守的內容,學護不應在社交網站提及病人情況。局方若證實有學護違反私隱或專業操守,會作出紀律處分。

http://the-sun.on.cc/cnt/news/20120502/00407_042.html


姑娘都係人..

姑娘都會有腦殘..

大家好:smile_o08:

引用:
原帖由 sweetiemable 於 2012-5-2 02:59 PM 發表
痴線架咩



所以你個D真係濕濕碎
:smile_o13:

點呀   今日洗唔洗攬住個馬桶呀...   

引用:
原帖由 fan..fan 於 2012-5-2 03:01 PM 發表
咪哥....:smile_o13:
今日訓到幾點
:smile_o13:

唔洗:smile_o08:

年老病人陽具僅約三厘米長,比初生嬰兒還短:smile_o04:

唔洗咪好囉...   

上一頁下一頁
發新話題
前往最後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