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校妹SODA
有一天,我登入久違了的網上交友平台,竟然發現小熊維尼的帳戶重新啟動了──她又在徵友。她寧願再徵友也不願回來我的身邊,我很不開心,不想一個人留在家,就自己一個上了夜總會。
SASA媽說有一個女孩,是陀地,才18歲,不過是「金魚」,不能碰。我沒有在夜總會打炮的習慣,當然沒有所謂。一進來,是一個曲長髮女孩,樣子很有「公主FEEL」,很瘦,有一雙修長的美腿,以香港夜總會來說,是「精英班」的馬匹了。她就是SODA。
SODA說自己讀中五,還剛在夜總會樓下的天地行買書,準備開課。她雖然漂亮,但牙尖嘴利,說話沒大沒小,我不是太喜歡跟她談天。然而她唱歌很好聽,是可以參加超級巨星的水準。我也能唱一點歌,就唱了幾首。很快玩了一小時多,我打算結帳了。
SODA說:「吓?你要走了?帶我一起走好不好。」我說:「別說笑,我知道妳是一條金魚。」「那也不一定。」我心動了一秒,還是婉拒了。一來太貴,二來不知怎的,我不想在這個女孩面前表現不濟。離開夜總會,我去了高官打炮。
很快我就把SODA忘記了。有一晚,與任志剛在尖沙咀無聊亂逛,他說最近悶死了,問我有甚麼玩樂的點子。我想起了SODA,便打電話給她。原來她到了佐敦上班,離我們很近。我們立即動身。
升降機門打開,一個穿著迷你裙的SODA已經等候多時。幾個月不見,她好像更漂亮了。那晚飲得很醉,一時興起,我還把她抱起來龍舟掛鼓──當然是裝裝樣子,我還沒有大膽到「就地正法」(在夜總會房間做愛)。我摸過不少女人的大腿,可她這一雙,印象難忘。白,滑,摸上去很舒服,就是太瘦了一點點。她應該也知道自己的腿很好看,常常穿短裙。這一晚飲得很醉,但第二天要上早班,所以不很盡興。
第二天,任志剛常常問起SODA,如此這般一番,看來女女總是別人的好。我在公司無聊,在臉書找到她,還把她加做朋友,她居然接受了。我把她傳給任志剛,他一看,立即打電話來問我。原來他看到SODA身穿校服的照片,竟然是來自一間傳統女校。任志剛這個人很奇怪,很喜歡那些出身名校的女孩。SODA真是讓他見獵心喜,說甚麼也要把她收入馬棚。我就為他制訂了作戰大計。
我的大計是:讓任志剛扮演一位大老闆,我則是去討好他的「擦鞋仔」。這種少女貪慕虛榮,很容易上當。我傳了一個短信給SODA:「那一晚你見到的那位任先生,是我的大客戶,有錢得很。他看中妳,不日我們會再上來,妳好好招呼,不會短少了妳的好處(大意如此,EXCAT WORDING忘記了)。」她說好。
就這樣,我們成為了SODA的熟客。任志剛真的很喜歡她,讓SODA成為了他口中的「首席女女」。他最愛與SODA玩吹牛(大話骰),SODA聰明得很,兩個人常常各出奇謀。任志剛也能唱歌,兩個人常常唱「誰明浪子心」、「其實我介意」。為了增加戲劇張力,任志剛有時還會刻意在房中對我頤指氣使,大發官威,SODA看了就偷笑。甚至她也有樣學樣,有一次還拿蝦條來擲我,任志剛沒有阻止,有夠義氣的。
最瘋狂的時期,我們一星期有三、四晚去捧SODA的場,就是她會考英語聆聽之前的那一晚,我們也在一起。但任志剛始終沒有把到她,SODA後期的表現越來越走樣,有時賭氣不肯倒酒(是夜總會女女的基本責任),自己點歌來自己唱,甚至我們還沒有入場,她便自己「起鐘」(即開始計錢)。終於一次任志剛上洗手間,SODA不願陪他一起去(也是女女的基本禮貌),任志剛火得很,決定不再去捧場了。他倒好,說停就停,我卻因常常陪他去捧場,結果惹上了一個夜總會女女,正是博浪沙刺秦皇──誤中副車(見後文-遺憾的HAPPY)。
死因研究:這個項目失敗了,後來檢討,應該是我這個臭頭軍師的責任。據任志剛的了解,SODA家境不錯,初中被名校踢了出來,才到了夜場上班。我認為,她根本就很討厭中產的生活和價值,才故意跑到夜總會跟這些MK爛人混在一起。我叫任志剛扮暴發戶,正好是她最討厭的那種人,如果可以重來,扮一個紋身小混混可能機會更高。
任志剛和SODA還偶有聯絡。她沒有做夜之女了,好像在從事零售業。在臉書上,我看到她把自己唱的歌放上YOUTUBE,成了一位網絡歌手。無聊的時候,我也會按來聽聽,心裡一邊想起第一次見到她的情景,還有她滑不溜手的大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