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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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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婚姻

現在不少人都討論同性婚姻應否合法化既問題, 請問大家從性角度去看, 你覺得應否合法化?? Why??

你PO錯區????????????

如果單從性角度,好像沒有結婚的必要……

同上,,,從性角度,沒結婚必要

崎型的性生活. 唔明點解可以合法化!!?

自已要搞既, 自己要自絕於自然, 倫常既, 自己去啦, 點解一定要迫正常既人去接受他/她們的不正常, 仲要合理化, 合法化?

根本係崎型既, 唔正常既, 有違天理既, 有違自然定律既.
要正常既大部份可憐, 要正常既大部份去諒解, 接受...

我覺得刑事化才對.

諗起呢d醜行, 惡行, 都想嘔 :smile_51:

樓上咁激動既:smile_40:
我覺得應該互相接納既
正如有d人天生支體殘障、有先天問題咁
有唔少人都係控制唔到中意同性
當有一日你情不自禁愛上左同性
你又想唔想俾人歧視呢
我覺得好可以接受
應該合法化:smile_34:

引用:
原帖由 悶人` 於 2011-1-1 11:45 PM 發表 查看引用來源
樓上咁激動既:smile_40:
我覺得應該互相接納既
正如有d人天生支體殘障、有先天問題咁
有唔少人都係控制唔到中意同性
當有一日你情不自禁愛上左同性
你又想唔想俾人歧視呢
我覺得好可以接受:love ...
係阿, 其實我覺得他/她們同性戀是很可憐的, 你覺得他們是不想像普通人的嗎??

樓主, 如果你問我 "覺得 / 唔覺得", 他/她們是普通人.
我覺得 他/她們在性取向上, 已經另到他們成為不是普通的.

如果2個同性的人都可以結婚 / 結合的話, 而且被視為與異性婚姻的大部份都無分別的.
對於我這種堅持異性婚姻才是正常的人, 要接受他/她們的同性婚姻, 及同性性行為是合理的, 合法的. 是不可能的. 原因是, 他們的行為本身是有多樣的問題.

男女結合, 建立家庭, 並非只為情慾的. 人類積累的知識, 文化... etc, 是要延續下去的. 如果同性結合是合理的, 合法的, 後果會變成點? 你想一想, 合唔合理, 應唔應該合法化, 就知道了.

並不是同情, 可憐, 就等於所做的是對的. 更所況是講合法的問題.
林過雲, 雨夜屠夫, 他是可憐的, 但他所做的事, 引伸出的問題是不合理的, 不合法的, 對嗎?
正如同性婚姻, 可能他/她們情不自禁, 愛上了同性朋友. 是可憐的.
但這是不合理的, 亦不可能合法的.

自由, 人權是可貴的, 但也應該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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