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人真事:71
五旬男租客借醉行兇,三個月內以八式賤招,侵犯上門收租的七旬包租婆。
案件原定昨在觀塘裁判法院開審,涉案租客於事主出庭作供前一刻,突然承認非禮及普通襲擊共三項罪。
裁判官溫紹明直指被告非禮長者,所作所為令人非常惡心及反感,絕不能姑息,判囚六個月。
連番侵犯 忍無可忍
現年 57歲的被告羅伯祥,曾任油漆工人,已失業逾年,靠綜援過活。 04年起,他租住 71歲女事主位於大角嘴的單位。去年 7月某日,被告致電事主上門收租,其間被告伸手進入她的褲內,撫摸其臀部。
翌月 9日,被告再要求事主上門。事主入屋後,被告先環抱她,再把她推倒床上,揭起她的衣服,撫其乳房,吻其乳頭,更用手指插入她下體。事主反抗,逃離現場。
直至 9月 11日,被告再召事主收租,卻乘機吻她臉頰。事主忍無可忍,向女兒訴苦,報警求助。
辯方昨求情指,被告已離婚。案發時他因母親病重,加上自己和友人失業,情緒受困,借酒消愁,犯下大錯,希望輕判。惟裁判官表明被告接二連三性侵犯長者,罪行嚴重,必須立即收監。為保障事主私隱,法庭下令不得披露事主身份及地址。
案件編號: KTCC762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