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結婚的那一年,已是二十八歲了,孩子都快出世了,單位才分我一間小房,
總算是安下身來。那時,我正是在半工讀。妻子臨產後,我無暇照顧,
只好讓妻子向工作單位請了半年的長假,帶著小孩子住到鄉下由外母照顧她母子二人,
我因此就成了有老婆的光棍。
單位分給我的住房稱團結戶,一個單位住三家。據說這房當年文革中專給軍代表住的,
三間房兩間十八平方,一間十四,廚房差不多有十平方。像這樣的住房一家人住,
在當時夠奢華了,尋常百姓是無有資格住的。軍代表走後,就三家共住這單位,
一家住一間房,廚房共用。三家都是剛結婚的年青人,我最後住進來,另兩家孩子都一 歲多了。
我緊隔壁的小倆口,女的嬌小玲瓏,男的挺帥。夫妻倆雙職工,早出晚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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