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淫辱兩女 為亂倫父親求情
【本報訊】22歲準女教師由8歲至20歲其間,遭父親先非禮、後亂倫,她保密事件12年後報警,事後胞妹亦揭露原來早於12歲開始,多次與父亂倫。父親被 捕後竟聲稱,兩名女兒可能誤將他的手指當陽具。他昨在高等法院認罪候判,法官形容本案令人憎厭。
現年59歲的被告,與妻子育有一子兩女。他承認早 於2000年,在梳化床上非禮當時年僅8歲的大女X,捉她的手放在陽具上。03年X踏入11歲,被告首次跟她亂倫,3年後二人再次亂倫。二人最後一次亂倫 發生在去年,當時20歲的X因無法入睡,要求被告陪睡,二人坐在沙發床上閒談,X感覺舒服下睡着,其間突然發覺被告正與她性交。
被告認罪時面紅落淚
已發生了三次亂倫的X擔心再遭侵犯,經facebook向朋友投訴及接觸社工,終驚動警方。X的妹妹Y(現年16歲)知道X報警後,告訴X自己在12歲至14歲間,曾3次跟被告亂倫。
被 告昨承認亂倫等共7項控罪後,即面紅落淚,聆聽控方宣讀案情時,一直頭耷耷,不停用紙巾抹面。辯方表示被告在還柙其間曾有意自殺,任職大廈維修員的他,昔 日身兼母職照顧X。隨着一家五口陸續由內地來港定居,被告的妻子需日做三份工養家,妻子得悉案件後感到非常震驚,但三母女仍替被告撰寫求情信。辯方指信中 可見X與被告感情很好,已原諒被告,提及兒時被告教她要堅強,被告又替她做飯,預備每人一條臘腸;Y則指被告在一年前已向她道歉,三母女現希望一家人能夠 團聚。
法官潘敏琦表示:「正正係咁,被告唔珍惜,反而犯案長達12年,正正見到本案嘅憎厭性,佢並非一時衝動。」辯方則形容被告為人並非完全邪 惡,「如果佢係壞到盡,(女兒)唔會替佢講好話,會由得佢坐監坐一世。」潘官回應:「如果佢係維護女兒,一條臘腸兩份食,點會做出呢啲行為傷害妻兒,呢點 令我非常費解。」案件押後至下月5日宣判,以候被告及兩名女兒的心理報告等。
案件編號:HCCC39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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