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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二十萬上了校花[轉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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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足無措說道:“怎麼了,怎麼了?你沒事吧,都是我不好,對不起……”
她哭了一會兒,抬起頭,看見我不知所措的樣子,安慰我似的笑了笑:“我沒事……我不是因為你哭的……”然後,便從被子中爬起來,開始穿衣服。
那是我第一次清楚地看見趙怡然的身體,雖然屋子裡沒有燈,窗外的路燈也很朦朧,可我還是呆呆地望著那片刻之前還被我擁在懷裡的美妙身體,那讓我告別了“處男”的身體……(待續)



雖然個故事幾長,但係勁好睇,支持啦



趙怡然穿好衣服,轉過身看見我呆呆地看著她,嗔道:“你光著身子看什麼呢!大混蛋……”說著,還印有淚痕的俏臉“撲哧”一聲笑了起來。
後來,我想打車送趙怡然回家,可她堅持自己一個人騎車回去,從始至終也沒有告訴我她要那二十萬干什麼用。
從那天起,我就沒在學校中遇見過她,聽人說,她好像已經分配去內定的外交部了。
離畢業沒有幾天了,同學們別管是好是壞,基本上都已有了出路,想繼續上學的開始准備考試,參加工作的去單位開始試用期,好像只有我整天無所事事。
自從完成了我死前“最大”的心願後,我便覺得一切都沒有什麼所謂了,雖然我偶爾會想起趙怡然來,但我知道,我和她之間的一切都是“可一不可再”的事,按她的話說,我和她在那晚後就“沒有任何關系”了。
這天,走在街上,突然想起一句無聊的話:男人不抽煙,白在世上癲。於是便買了一盒煙,准備嘗試嘗試,剛吸了一口,我便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這輩子我不會再吸第二口了!
強烈的煙氣使我咳嗽的恨不得把肺掏出來擰兩把,好半天才緩過勁來。正當我猶豫是立刻把煙從手中扔出去,還是走上五米把煙丟進垃圾桶裡時,背後傳來一個聲音:“喂,你能不能借我根煙。”



我轉過頭,看見一個穿著露臍裝、打扮得相當前衛的年輕女孩正望著我。“都送給你吧。”我把整盒煙都遞給她,然後准備轉身就走,心裡暗自慶幸“麻煩”有人接手了。
“謝謝了。”女孩看見我把煙都給了她,有點意外,又見我望也不望她,心裡有點不忿氣,接著說道:“你沒有什麼話要和我說嗎?”
我愣了愣,望著女孩那抹著濃妝,看不太出本來面目的俏臉,說道:“香煙味道很糟糕,最好少抽一點。”
女孩沒想我會這麼說,沒好氣地說道:“你不喜歡,那你手裡拿盒煙干什麼?耍帥啊!”
聞言,我有點不好意思地說道:“不是,不是。我這是第一次買煙,只是想嘗嘗,沒想到那麼難抽。”
看見我訕訕地臉,女孩銀鈴般地笑起來:“你這個人真有意思,你叫什麼?我的朋友都叫我小四。”
這個叫小四的女孩相當外向,還沒和她說幾句話,就被她拽到了麥當勞,說什麼初次見面要好好慶祝一下。
望著小四如食物焚化爐一樣的掃蕩著桌上如山般堆著的漢堡包時,我再次確定了剛才在她點餐時猜想:這個女孩是不是想大吃一頓,才找人要煙的。
在與小四含著食物模糊不清的對話中,我了解到,小四今年16歲,在一所美術職高上學。今天她和同學逃課出來玩,正打算回家。
看著小四吃完三個漢堡包、兩袋薯條、一大罐可樂,開始吃聖代,我佩服地說道:“你可真能吃啊。不過,為什麼你點了這麼多,要我請客?”
正把一大勺冰淇淋放進嘴裡的小四,聞言瞪大了眼睛盯著我,大聲說道:“你說什麼!我這樣一個大美女主動找你,你竟然連一頓快餐都不願意請!”
看著她張牙舞爪的樣子,我也懶得說什麼了,反正這點錢我還沒看在眼裡,小聲自言自語道:“美女?我怎麼沒看出來……”
沒想到這小丫頭耳朵極尖,“刷”地一下從椅子上站起來,雙手叉腰,氣勢洶洶地怒視我:“你知道在學校裡有多少男生追我嗎!他們想請我吃頓飯,還得看本小姐高興不高興呢,你到好,居然敢懷疑我的天生麗質!”
本來小四一進門,惹眼的打扮就吸引了一部分人的視線,這時她做出如此舉動,周圍的人更是目光紛紛投向我們。我大感頭痛地說道:“對不起,對不起,我說錯了,謝謝大美女賞光讓我請你吃飯。你快坐下來吧。”見我屈服,小四得意洋洋地坐了下來,繼續開動。
望著這個自以為是而又任性的小女生,我奇怪她怎麼敢跟大街上隨便認識的陌生人一起出來。於是我提出了我的疑問。
小四看著我,嘻嘻一笑,說道:“本來我只是見你手裡拿著盒煙在大街上發呆,想過來找你要根煙抽,沒想到你這人還挺有意思,於是我就決定和你交個朋友,讓你請我吃晚飯。”
我還是有點奇怪:“你就不怕我是個壞人?”
小四嗤之以鼻地說道:“拜托,大哥你當我沒見過壞人啊?我可是空手道紅帶(6級),就你這副樣子,估計連我都打不過,怎麼當壞人啊,拿出點專業精神好不好?”說完,自己“呵呵……”地大笑起來。
小四原名叫李姒,她看見我有手機,便死磨硬泡地非要借去玩,讓我明天放學去她學校門口找她,到時再還給我。我無所謂,反正手機放在我身邊也沒什麼大用——除了打打游戲,於是就給她了(這個白痴,也不怕別人是騙子)。



與小四在麥當勞門口分手後,看看天色已經不早,我就回家了。剛到家沒一會兒,覺得頭好像有點疼,於是忙拿了錢打車去醫院。
檢查後,醫生說我腦內的淤血並沒有什麼變化。我想就算是有變化,醫生也沒辦法,反正我最大的“心願”已了,真要是不行了,我也不後悔。心中暗下決心,下回再也不來醫院了,與其花那麼多錢做檢查(磁力共振好貴的!),還不如出去吃喝玩樂。
醫院離家有兩三站地,反正我也沒什麼事,便打算遛達著回去。走著走著,忽然看見有個三四歲的小女孩正坐在馬路牙子上哇哇大哭。
這時路燈已經亮了,路上的人紛紛著急回家,誰都視若無睹地從小女孩身邊走過。本來我也是不管的,可剛從醫院出來,心裡正惶惶的,於是便想做點與平時不一樣的事。
我走過去蹲下身,對小女孩說道:“小妹妹,你怎麼了?誰欺負你了。”
小女孩抬起頭看看我,我發現她長得非常可愛,圓嘟嘟的小臉讓人禁不住想上去掐一下。
只聽小女孩黃鶯般的聲音抽泣道:“媽媽……媽媽找不到了,小乖……找不到‘兔子耳朵’,嗚嗚……”
我聽得莫明其妙,不過大概知道是小女孩與媽媽走失了。誰小時候沒有走失過一次兩次的?我小時候就丟過好幾次。望著小女孩傷心的樣子,我想起我已經永遠“找不到”的父母,心裡升起一股幫小女孩找到媽媽的衝動。
於是,我便從口袋裡拿出下午在麥當勞沒用完的紙巾,遞給小女孩說道:“小妹妹別哭了,來,擦擦眼淚。告訴哥哥,你叫什麼名字?哥哥帶你去找媽媽。”
小女孩看看我,又看看我手中的紙巾,慢慢地停止了哭泣,說道:“我叫小乖。叔叔帶小乖去‘兔子耳朵’找媽媽!”
暈,我居然成“叔叔”了。算了,現在不是想這些雞毛蒜皮事情的時候,我問道:“小乖,告訴哥哥‘兔子耳朵’在哪?”
小乖一邊從身上拿出塊小手絹擦眼淚(真是個可愛又懂事的好孩子),一邊說道:“小乖不知道,叔叔知道。”
再暈,我怎麼知道什麼“兔子耳朵”?沒辦法,只好繼續問道:“小乖,‘兔子耳朵’是什麼地方?”
小乖站起來,指著我手中的紙巾說道:“叔叔拿著‘兔子耳朵’。媽媽在‘兔子耳朵’。”
狂暈,原來紙巾上印的“M”就是“兔子耳朵”。搞了半天,小乖媽媽在麥當勞啊!
帶著小乖,我往麥當勞走去。路上,我問小乖:“小乖,你怎麼和媽媽走丟了?”
小乖眨著大眼睛,半天才說道:“媽媽讓小乖在‘兔子耳朵’等,小乖要和媽媽在一起,出來找不到媽媽,走啊走啊也找不到……”可憐的小家伙,現在她媽媽不知道有多著急呢!
來到麥當勞,就聽小乖高興地喊了一聲“媽媽”,然後松開拉著我的手,向門口一位年青女子跑去。
那女子正焦急地向路人詢問什麼,看見小乖,立刻飛奔過來,一把將小乖抱住,帶著哭腔道:“小乖你跑到哪去了!不知道媽媽有多擔心你!要是你不在了,媽媽可怎麼辦啊!”說完,大聲哭起來,小乖也跟著又哭起來。
看著母女兩人旁若無人地抱頭大哭,我尷尬地站在一邊,麥當勞裡用餐的人都奇怪地看著我們三人。
好半晌,那女子發泄過情緒,把小乖和自己的眼淚都擦干淨,問道:“小乖你跑到哪去了?怎麼不聽媽媽的話,到處亂跑。”
小乖脹紅著圓嘟嘟的小臉,低頭說道:“媽媽對不起,小乖是壞孩子,沒聽媽媽的話。小乖想找媽媽,可是出來找不到,也找不到‘兔子耳朵’了……”然後四處張望,看見我就站在旁邊,便指著我說道:“是叔叔帶小乖找到媽媽的。”
那女子向我望來,沒想到她這麼年輕,看起來也就二十出頭,



而且就像是小乖的“長大成人”版,臉上充滿了清秀之氣,雖然不是超級大美女,卻也是個古典美人。
小乖媽媽對我千恩萬謝,搞得我很是不好意思,我忙不迭地說道:“沒什麼,沒什麼,應該的,應該的……”
小乖媽媽說道:“謝謝,真的太謝謝你了!你不知道小乖對我多重要,沒有小乖我……”說著眼睛又要紅起來,拉著小乖對我說:“還不快謝謝大哥哥。”
哭了兩次,小乖的眼睛也是又紅又腫,只聽她沙聲說道:“謝謝大哥哥。”然後疑惑地問道:“為什麼要叫叔叔‘大哥哥’?”
我和小乖媽媽聽完一愣,我尷尬地道:“沒關系,小乖想叫什麼就叫什麼吧。”心中不禁哀道:因為臉長得小,去書店別人都以為我是初中生,怎麼到小乖這裡我就“長大”了?
我對小乖媽媽說道:“大姐,沒事的話我就走了。下次有機會再見吧。”蹲下身對小乖說道:“小乖聽媽媽的話,下回別再亂跑了。”見小乖一個勁衝我點頭的可愛樣子,最終還是忍不住捏了捏她那粉嘟嘟的小臉。
與母女倆道別後,我回到家,躺在床上想,不知什麼時候才能再見到可愛的小乖。
第二天下午,我如約來到小四她們學校的門口,等她放學後還我手機。
沒想到她們學校這麼復雜,門口圍著一群一群小混混樣的學生。我可不想惹事生非,一是從來沒有這種想法,二是從來沒有這種能力(這才是根本原因)。於是便站在離學校門口遠遠的地方。
放學的人群出來了,這時麻煩也開始找上我了。
一個比我高半頭的家伙走過來,對我說道:“沒見過你,你哪的?來我們學校干什麼。”
我忙說道:“我在這等人。你知道實用美術的小四出來了嗎?”
他用一種奇怪地神情看著我說道:“小四?你找她干什麼!”
我答道:“她讓我今天下午放學在這等她。”
他聽完,陰沉著臉走了。我心裡吁了一口氣,本來我是沒必要如此老實的有問必答的。可是看看他的塊頭,估計自己打不過他,還是老老實實的吧。
還沒等我這口氣吁完,只見一大幫人向我走來,其中就有剛才的那個家伙。我感覺不太妙,於是轉身就跑。那幫家伙一見我跑了,立刻追過來,嘴裡喊著:“別跑!小子你站住!……”
靠,這麼大群人過來,還要我站著不動,你們當我白痴啊。雖然不知道你們找我的理由,不過還是先跑再說吧。
這時不禁想起體育老師的話來:“跑步是身體最好的鍛煉,尤其是長跑,能讓身體排出毒素和廢物,加速新陳代謝,對全身髒器都有好處……將來你們就知道了,跑步能讓你們活得更好、活得更長!”
謝謝老師!現在我知道跑步確實能讓人“活得更好、活得更長”了!其碼逃跑很方便。
雖然我的百米成績只是中上,可長跑年年都是年級前三名。跑了足足有十來分鐘,那群家伙見我往派出所方向跑,這才停下來不追我。我累得也快不行,找了個公用電話,給小四身上的手機打電話。
電話裡傳來小四的聲音:“喂……”
我喘著氣說道:“小四,我是文迪。我沒法去你們學校等你了……”
本想和她說手機先放在她那,改天我再去拿。還沒等我說完,小四在那邊笑嘻嘻地打斷道:“那你去昨天咱倆見面的麥當勞吧,我在那等你。”說完就掛了。
麥當勞裡人好多,我找來找去也沒找到小四,正在想她是不是還沒到,只見一個穿校服的女孩子衝我招手。
我走過去坐下,望著女孩如清水芙蓉般的臉愣道:“小四?”女孩笑嘻嘻地點點頭。
我大惑不解地道:“你怎麼比昨天好看了?”
聽到我誇獎,小四很高興,可馬上又瞪著我說道:“難道我昨天就不漂亮嗎!”



說實話,昨天濃妝艷抹的小四,確實沒有今天穿著校服、顯得清純可人的小四好看。不過我很聰明的知道什麼時候該說實話,什麼時候不該說。便立馬說道:“昨天你也很漂亮,不過今天更漂亮。”
小四給了我一個“算你聰明”的眼神,便拉著我去點餐了。
望著餐盤裡又是滿滿的一堆,我終於確信,男人不是總比女人吃的多。
再次掏錢見識了一回“小四牌食物粉碎機”的現場表演後,我問小四:“小四你是不是在學校得罪過很多人?怎麼剛才我在你們學校門口一提你的名字,別人都對我那麼‘不友善’?”
小四正在喝可樂,一聽我的問話,“撲”地一下差點噴出來:“不友善?呵呵呵……你剛才被人‘追殺’的樣子,我在教室窗口都看見了。沒想到你看著不怎麼樣,‘逃跑’起來的速度可一點也不慢,那麼多人都沒追上你!”
聽到小四明捧暗貶的話,我不禁有點臉紅,強自狡辯道:“我那不叫逃跑,只是……只是看見他們人多,暫時‘戰略撤退’一下而已。”
小四笑得花枝亂顫,說道:“戰略撤退?文迪你可真有意思,逗死我了!哈哈哈……”
聽到她大聲的笑,我尷尬地道:“沒事他們追我干什麼?”
小四停下笑來,驕傲地說道:“我可是我們學校的校花,追我的男生可多了,你一個外校的生面孔來找我,他們當然不干啦!”
我急道:“那可是你讓我去學校找你的。”
小四眨眨眼,對我笑道:“我只是想讓你知道,你要追我的話,有多少人在和你競爭。”皺了皺眉頭,接著說道:“不過你也太差勁了,難道你就沒聽過‘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嗎,為了表現表現你追我的決心,怎麼你也得和他們對嶼對嶼吧,哪有一上來就逃跑的。”
聽了她的話,我納悶了好一會兒,疑惑地道:“我什麼時候說過要追你了?”頓了一下,接著說道:“那首詩不是還有兩句嗎,‘若為自由故,二者皆可拋’,我可沒想過要找女朋友。”
雖然小四也很漂亮,可還沒到趙怡然的級別,也就比陳欣漂亮兩分。我可是前不久剛“曾經滄海”,現在暫時對非“滄海”級別的還“難為水”呢。(這“馬不知臉長”的家伙,也不看看自己那副德性。)
而且,我也確實沒想過要找女朋友。你想想,就我的身體狀況,萬一和人交了朋友,可結果哪天突然找老爸老媽“團聚”去了,這不是欺騙別人感情嗎!我可不想拖累別人。
小四聽到我說不想追她,瞪大眼睛嗔道:“不想追我,那你平白無故地請我吃飯干什麼!”
我說道:“不是你非拉著讓我請客的嗎?”
小四叉著腰,大聲道:“那你要是真不想追我,怎麼我讓你請客你就請客,管你要手機你就大大方方地借給我,對我那麼言聽計從!”
看小四一副不肯罷休、非要讓我承認的樣子,我頭痛地說道:“大小姐,我只是不太懂拒絕別人,這和喜歡是兩碼事吧!”
小四撅著嘴,賭氣般地說道:“我不管、我不管,反正你是追我了!”
我投降道:“好吧,好吧,我追你了。”然後低聲嘟囔道:“你說什麼就是什麼吧。”我發現,對於“女孩子”——這種我生命裡前十八年從來沒怎麼打過交道的生物,我實在是不知如何應付。
小四見我承認了,轉嗔為喜道:“我就知道!”然後,眉開眼笑地吃起薯條來。
從麥當勞出來,小四非讓我送她回家,我勉為其難地答應了。
到她家門口,小四把手機還給我,說道:“我們學校有手機的人,誰手機裡的游戲分數都沒你高,你還是有優點的嘛。”
接過手機,我沒好氣地道:“說的我好像一無是處似的。”一下午我都被這個比我小兩歲的女孩子耍得團團轉,



,理所當然情緒不好。
小四說道:“你確實不怎麼樣啊。”見我氣結的樣子,嘻嘻一笑道:“不過在我看來,你還是挺有意思的……嗯,我決定了,暫時做你的女朋友。”說完,不理我目瞪口呆的站在那裡,徑自跑回家去了。
面對我生平第一次的被人“告白”,我明白,小四所謂“做我的女朋友”,只是開玩笑而已,誰會平白無故喜歡一個沒有任何特點、而且只認識兩天的陌生人?反正我是不會。我想,對於小四這個任性刁蠻的女孩子來說,這一切只是個游戲。
想完,我不禁為自己居然能如此理性地分析問題而沾沾自喜,我也不是一無是處嘛。(這個白痴,這點事誰分析不出來!)
接下來的幾天,風平浪靜,我再沒見到小四。其實也對,我們除了知道對方各自的學校外,一切聯系方式都沒留下。待續



很有細節...但重點位和故事位長短不夠平均??好像太快完事

引用:
原帖由 vincentkwan1 於 2011-8-6 01:56 PM 發表 查看引用來源
很有細節...但重點位和故事位長短不夠平均??好像太快完事
係面仲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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