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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女性朋友「台北性愛遊」(新加相)~~24/6 update 大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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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402# 的帖子

:smile_o05: :smile_o12:

引用:
原帖由 吉隆 於 2011-5-25 11:05 PM 發表 查看引用來源

多謝讚賞!!謝謝!
繼續十卜!
我一定會繼續追你post嫁,,快d出晒佢呀:smile_o06:

支持,精彩!等你



Excellent big brother

難得的旅程唷



在大部分國家均禁止人們隨意於公眾地方暴露性器官,因此露體亦是一種性犯罪 香港是公眾地方行為不檢。
1. 破壞公眾體統罪 (outrage public decency)
定義:
1) 猥褻、淫褻或令人憎惡的行為,違反公眾體統,和
2) 該行為在公眾地方發生,並有可能被兩個或以上的人看到 (不論實際上有沒有兩個或以上的人看到)

2. 呢條罪唔係成文法 (statutes),法例唔會有
呢條罪係普通法 (common law) 既,係英國案例法既產物
最近為破壞公眾體統罪審訊的重要案件是 R v Hamilton (2007),確立以上兩個要素

3. 行為不檢即~

公安條例第17條B: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
第245章 第17B條 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2) 任何人在公眾地方作出喧嘩或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使用恐嚇性、辱罵性或侮辱性的言詞,或派發或展示任何載有此等言詞的文稿,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或其上述行為相當可能會導致社會安寧破壞,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5000及監禁12個月。

行為不檢定義:
1) 在公眾地方作出喧嘩或擾亂秩序的行為
2) 破壞社會安寧

4. 法律無定義破壞公眾秩序,一種行為是否破壞公眾秩序由法官決定

5. 法律無定義破壞社會安寧,一種行為是否破壞社會安寧由法官決定

引用:
原帖由 吉隆 於 2011-5-20 01:43 AM 發表 查看引用來源
第3日 進住LOVE酒店

第3日我地去左淡水遊覽,去睇下情人橋,影下風景。


GILL今日著左一套LOW CUT花花裙,好飄逸果種,身上係一堆好似橡根咁ge質地,圍住成個上身,下身都係好飄逸,仲好透ge短裙,不過今日唔 ...
你咁早去淡水,咁Q曬,當然無人啦,五點開始就有人散步、影日落,六點左右就會越來越多人;
唔知係咪改左,我去美麗華坐摩天輪至少都有三次,次次都轉得一圈...其實係咪你地太投入唔知轉左幾耐呀?

btw,好精彩的文章!

引用:
原帖由 吉隆 於 2011-5-23 01:35 AM 發表 查看引用來源
part 3

二人都慾火纏身,HIGH到火都黎,因為剛剛2人在摩天輪上插到水深火熱...

我地快快離開商場,想要搵地方解決,又不能就地解決...
沿途離開時,發現"救星"...LOVE HOTEL
兩人不約而同,就入左去!!
( ...
我記得呢間野唔平ga喎!

more updates man please

回覆 436# 的帖子

c hing , 如你想講法律,請去第二個post

我想你是post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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