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進口/出口任何動物、雀鳥、爬蟲、植物、除害劑、泥土及植物病蟲害,必須預先領有由漁農自然護理署署長所簽發的有效許可證或准許證。
進口供食用的動物方面,則必須附有由來源地方禽畜衛生主管當局發出的有效健康證明書和由漁農自然護理署署長所簽發的進口許可證。
至於進口由中國內地生產的切花/蔬菜/非瀕危植物,則無需領有進口許可證或證明書。
經香港轉運的動物、雀鳥或爬蟲,亦須領有由漁農自然護理署署長簽發的有效特別許可證。
香港對進口的狗或貓設有檢疫限制。在運送時,這些動物應放於籃、簍、籠或適當的容器內。此外,《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 169 章)的有關條文亦必須遵從。
(詳見 「
存活動物_進口管制」,「
植物及植物病蟲害_進口管制」, 「
除害劑_進口管制」, 「
除害劑_出口管制」)
http://www.customs.gov.hk/chi/advice_advice_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