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SmartJay 於 2013-9-4 06:12 PM 發表
咩叫整車, 好深
16歲女生修車變車震
貨車司機涉用一千元利誘十六歲校服女生幫手修車,再以「整車」和「替他釋放有害物質」作藉口,在車上欺騙女生做出「擘腿」等性感姿勢,並最終跟女生「車震」性交,司機事後被控一項以虛假藉口促致另一人作非法性交罪,昨於區院受審。
法官對控方案情中的「虛假藉口」充滿疑問,要求控辯先作法律爭拗。控方稱女生深信為被告「修理汽車」,最後卻變成「性交」,辯方則堅稱純粹「金錢交易」。
控罪指三十六歲被告黃嘉奇於今年五月二十六日向十六歲女事主X,以虛假藉口,包括為他修理車輛,及把有害的物質從他的身上釋放出來,而促致跟X非法性交。被告原被控強姦罪,後來獲控方改控目前罪名。
擘腿擺性感姿勢
控方原安排十六歲、案發時就讀中五的X昨透過視像系統作供。惟法官先要求控辯雙方就法律問題提出爭拗。辯方大律師稱,本案只是兩名成人在同意下在車上進行性行為,當中涉金錢交易,不牽涉任何「虛假藉口」。因控方沒有證據證明有第三者目睹案發的「車震」事件,所以即使車輛當時停泊在公眾地方,被告跟X在「車震」亦不屬違法。
主控官反駁被告以替他修理汽車為由,以金錢誘騙X性交,X事前並無直接同意跟被告性交。X曾向警方透露,她先答應收酬勞為被告修理汽車,而在被告的要求下進行連串行為,包括在車內脫下內褲,在貨車儀錶板前「擘腿」,擺出各種性感姿勢,並幫被告脫光衣服等。X真心相信她依照被告的要求,純粹是達到協助他修理汽車的目的。法官形容案情部分情節如外國電影《脫衣舞孃》般。
控方透露,案發當日傍晚,被告先於元朗鳳攸街一帶誘騙X上車,再將X載到元朗屏山橋發街一僻靜處性交。X於同日報警,警方調查發現涉事貨車路經時被街頭閉路電視拍下;X的下體,以及她案發時身穿的衣物內褲都找到被告的精液,被告於今年六月二日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