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偉哥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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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eon9188 於 2009-8-11 05:10 PM 發表 查看引用來源


(轉貼自東方)

被署方指「紀錄不同」,陳先生感到很冤枉,他堅稱沒有刻意隱瞞紀錄意圖。他向記者承認,除了打架外,在○三年曾被起訴管有未得醫生證明的一粒「威而鋼」(又名偉哥),當時被判守行為及罰款五百 ...
嘩,原來係刑事罪......要留案底:smile_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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