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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長濃毛明 於 2008-10-30 00:50 發表 下川島...........聽講好好玩架喎 掃左,咪無得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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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原帖由 gsf1200s 於 2008-10-30 12:22 AM 發表 累犯則會被蓋上「大嫖客」或「淫蟲」的戳印。 吹水呀?:smile_30:
系咪心思思想去演酒呢
原帖由 bbqcity 於 2008-10-29 08:44 PM 發表 大陸掃黃新招 手銬遊街懲行犯 更新日期:2008/10/27 20:59 大陸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據悉大陸公安局最近大力掃蕩黃、賭、毒活動,逮捕逾萬名罪犯。而為了更有效遏止在「下川島」賣淫、嫖娼活動,公安局祭出絕招,...... 在不很重視人權的中國大陸,對付賣淫嫖娼手段一向很絕;過去嫖客被抓,會被罰5千元人民幣外加15天拘留,案底還被輸入電腦。情節嚴重者甚至會被判處半年至兩年勞改。而被捕的港、澳、台人士,返鄉證或台胞證會被蓋上「嫖客」戳印,累犯則會被蓋上「大嫖客」或「淫蟲」的戳印 。過去大陸公安還會要求港、澳、台人士提供家裡電話,以便通知其家人前去辦理保釋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