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稱商務入境者需提供必須往來內地理據 料申請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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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關乎「香港經濟利益」商務入境人士的定義,陳偉基舉例,在內地設廠的公司負責人,即使並非向香港提供貨品或服務,但在香港有公司並聘請員工運作,如有需要返內地發展業務,並對香港經濟有幫助,亦可適當地接受申請,但仍有待不同部門制定申請準則。他強調,申請者需說明為何要在這段時間必須往來內地,當局會視乎理據決定是否批核,但相信申請宗數不多。
陳偉基說,有關人士必須注意個人衛生及戴口罩,完成申請豁免目的後便要離開,不容許非必須的應酬。至於如何監察,他說,會檢視申請者往來兩地時,是否符合申請目的及所需時間。
申請限制方面,陳偉基說,個別部門有不同安排,例如經常來往內地的貨車司機,相信沒有往來次數限制,但如果有個別廠商要到內地開會,應只是該次會議可獲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