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想問一個少問題..但係小弟真係唔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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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dwin520
時間:
2009-1-15 10:38
標題:
想問一個少問題..但係小弟真係唔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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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馬大爺
時間:
2009-1-15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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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dwin520
時間:
2009-1-15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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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li6366
時間:
2009-1-15 12:41
引用:
原帖由
馬大爺
於 2009-1-15 10:42 AM 發表
會....但如果條女夠18歲佢地唔會告你 但會打去你屋企叫你屋企人接你走:smile_27:
叫雞無罪,差人無權扣留你,更加無權打去你屋企叫你屋企人接你走.
作者:
戇旋周伙記
時間:
2009-1-15 13:12
標題:
回覆 1#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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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ockeySmart
時間:
2009-1-15 14:49
香港叫雞無罪嗰喎 ! 通常循例睇下你同條女身份證, 就叫你哋閂門繼續happy, 假如咁唔好彩條女逾期居留嘅話, 你就麻煩少少, 通常要你哋著返衫, 條女當然要被扣留啦 ! 至於你就要嘥少少填張俗稱嘅"雞紙"嘅嘢, 證明你幾時幾日喺邊度叫雞, 對方正是嗰位逾期居留嘅囡囡, 之後你就可以拍下籮友就走得, 至於填咗嗰份"雞紙"有冇手尾跟?通常就唔會有囉 ! 除非條囡囡不認逾期居留啦 ! 不過呢個機會真係極之微, 假如咁唔好彩嘅話, 你就會收到信要你上庭幫手作證, 當然亦不會負上刑責的, 不過, 俾老婆發現信件就真係幾大檸樂喇...
作者:
guava
時間:
2009-1-15 16:00
no problem wor
enjoy la
作者:
超級速遞員
時間:
2009-1-15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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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dd36
時間:
2009-1-15 20:11
標題:
回覆 6#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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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ovedolove
時間:
2009-1-15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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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lex-II
時間:
2009-1-15 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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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Ben周
時間:
2009-1-16 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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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鐵郎
時間:
2009-1-16 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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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immychan05
時間:
2009-1-17 16:35
ching 厲害 咁都知
作者:
yeyau
時間:
2009-1-18 19:09
引用:
原帖由
馬大爺
於 2009-1-15 10:42 AM 發表
會....但如果條女夠18歲佢地唔會告你 但會打去你屋企叫你屋企人接你走:smile_27:
吾好嚇九人啦 .....
作者:
南磨丙
時間:
2009-1-18 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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