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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10x10abcd 於 2008-9-12 10:21 AM 發表 梗係唔好分手, 實行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先將所看到的證據, 自行收錄一份, 然後,自己識一個新的女朋友, 當舊女友係玩偶, 對方有乜發爛渣, 就攞證據出黎, 同佢對質, 你不仁,我不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