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插隊時的母女情人
70年代。
中學畢業到農村插隊。
接受貧下中農再教育是必須的。
家裏有一 個遠房叔叔在離城150公里的一個縣當縣委書記。
我找到他。
請他幫我安排到 他管轄的這個縣。
他說這事得我父母跟他談才行。
《挑眼了。
嫌我父母沒親自來 求他》。
只好回家彙報。
父母也感覺有些欠禮。
讓司機班派一輛轎車。
(父親是 副局級)。
帶上煙酒。
來到縣城。
叔叔很熱情。
叫來了嬸嬸和縣裏的主要領導。
在縣城最好的飯館擺了兩桌。
席間叔叔向大家介紹了他這個在京城當局長的哥哥 (露臉兒啊)和我這個
要來插隊的侄兒。
讓大家對我今後的事兒多加照顧。
我被縣“知青辦”分到一個相對比較富的村子。
離縣城較遠。
公社書記和村 書記把我當小祖宗一樣供著。
(縣委書記的親戚誰惹的起)根本不讓我幹活。
讓 我在大隊院裏值夜班白天瞎玩兒公社派出所的所長都經常帶著酒菜來看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