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 :smile_39: .....
國之將亡, 必有妖孽。當道德卵們顛倒是非, 指鹿為馬, 硬將同性戀說成"可接受"嘅個人性取向自由時, 人類文明危矣。
性愛之所以令動物們著迷, 如同植物界嘅花香果甜一樣, 係用來煽動傳播, 助長開支散葉嘅一項大自然設定,
動物在進行愛情動作期間獲得嘅快感, 亦係用來引誘動物們做多d, 達至繁衍後代, 擴大族群嘅結果;
性行為要達至呢一個目的, 就必須要一雌一雄, 一男一女去進行, 而同性戀剛好就係違反此一大自然定律,
簡單而言, 就係一個錯誤, 一種病態; 而如果呢一個取向係與生俱來的話, 定義上甚至可稱之為殘疾!
或曰: 避孕性行為, 口交, sm, ons 等等, 亦不是以受孕為目的去進行交配; 冇錯, 然而呢d 行為, 如果出現在異性之間, 亦屬加強彼此對異性身體嘅興趣;
或是加深當事人之間感情, 間接地促使參與者有朝一日走上交配受孕之路,
縱使遙遠, 兩者之間嘅因果關係仍然可見一斑, 如果散發著香氣嘅花朵亦要經過脫落方能孕育出內藏種子嘅果實,
再被吃掉才能暴露發芽成長成為一株新植物一樣。
以歡愉為目的嘅同性之間性行為, 無論進行多少次, 亦不能跟繁衍後代扯上絲毫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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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聖祖康熙 於 2015-3-25 10:47 AM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