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朝清羽記26
刻,接着拔下簪子,灵巧地将机芯一件一件挑了出来。
程宗扬目瞪口呆,眼睁睁看着那只闹钟眨眼间变成一堆零件,整齐地码在桌
上。不可否认,死丫头手还真巧,单凭一支簪子,就把闹钟拆得干干净净,不一
会儿就剩下一只空荡荡的表壳。
「死丫头!」程宗扬叫道:「这是孟老大借给我的。」
「小气鬼。」
小紫一件件看着那些零件,纵然她聪明过人,要弄明白这些零件的功能也不
是一件易事。
「就这样,孟老大的闹钟被她当成玩具了。」程宗扬摊开手,无奈地对萧遥
逸说道。
萧遥逸用折扇支住下巴,听得入神,过了会儿才道:「那种闹钟本来有三只
的。」
「是吗?还有一只呢?」
「被我拆了。」萧遥逸道:「零件一个没少,还多出来好几个。幸亏我拆的
那只是艺哥的。艺哥拦着,没让老大揍我。」
萧遥逸伤感地抹了把脸,然后道:「那些零件我都留着,紫姑娘聪明胜我百
倍,说不定能把它们再拼起来呢。」
两人坐在水香楼上,丝竹声不断从脚下升起,昨日的血战像被水浸过的回忆
一样,变得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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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声号角划破夜色,刘宜孙惊醒过来,抓住手边的佩刀,旁边打盹的军士也
坐起身,四处张望。山中的浓雾似乎淡了一些,透过栅栏,能看到十几步外被伐
过的树桩。
一名军士低声道:「都头,是不是敌寇又来了?」
刘宜孙点了点头。因为探路失利,他被贬到这个步兵都担任都头,与手下的
军士并不熟悉。但几日来的作战,他每次都冲在最前面,很快就赢得这些军士的
信任。他这个步兵都隶属于王信的第三军,本来是最早与敌寇交手的队伍,在三
川口时伤亡就接近三分之一。但由于张亢让众人都抹干脚,把湿透的袜子塞在腰
里暖干,连日恶战下来,他的手下没有一人因冻伤掉队,反而成了第三军建制最
全的一个都。
远处有军士喝道:「口令!」
一个浑厚的声音道:「荡寇。」
刘宜孙跳了起来,那个声音他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竟然是父亲亲自来了。他
所守的位置在营寨最东侧,随时都可能受到敌寇的攻击,父亲身为军中主将,此
时前来巡寨,中军就空虚了。
手下的军士却没有他想的那么多,看到主将出现,众人都吃了一惊,然后纷
纷叫道:「将军!」
刘平一路走来,不时拍拍某个军士的肩膀,以示鼓励,见到伤员,还蹲下来
问候几句。刘宜孙知道父亲生性如此,他在边军时,就有爱兵如子的名声。相应
的,对自己的亲生儿子也看得与士兵一样,自己从来没有因为是他的儿子而沾什
么光。
刘平停下脚步,然后朝刘宜孙看来,「刘都头,手下的兄弟怎么样?」
刘宜孙吸了口气,「回将军!我都满员九十三人!现有六十七人!其中伤员
十九人,没有一人掉队!兄弟们都是好样的!」
刘平微微颔首,然后扭头对众人道:「那伙杀不尽的贼寇又来了,大伙怕不
怕?」
军士们参差不齐地说道:「不怕。」
刘平摇了摇头,「害怕没什么丢人的。不瞒你们说,我第一次上战场,吓得
连刀都拔不出来。」
军士们发出一片压低的笑声,紧张的气氛松弛了一些。
「怕不要紧,」刘平道:「只要记得你们是军人,记得你们手中的刀,记得
忠义报国四个字便够了。食君之禄,忠君之事,为王前驱,虽死何憾!」
刘宜孙生出一不祥的预感,父亲这番话虽然是勉励众人,却像是专说给自己
听的遗言。他不由自主地踏前一步。
刘平目光扫来,虎目流露出一丝温情。刘宜孙定了定神,然后道:「敌寇将
至,请将军速回中军。」
刘平还未开口,忽然一道闪电撕裂夜空,犹如一条耀目的飞龙,击在中军的
大纛上。震耳的霹雳声中,那杆豹尾大纛燃烧着断成两截,坠入雪泥。
数里外的山岭上,一名披发的术者一手举起银镜,光芒刺向浓黑的云层。八
名法师盘膝坐成一圈,手掌彼此相握。
术者脚踏北斗罡步,手掐雷诀,高声念诵道:「雷公降现,手持神光!下照
地府,洞见不祥!」
周围的法师依次念道:「北、斗、神、光!化、为、玄、刀!」
施展雷诀的术者屈指弹出一缕银光闪闪的细微粉末,游离在云层中的电离子
聚拢起来,在银镜光芒的引导下,银蛇般击向宋军的中军大帐。
简陋的木寨中火光四起,战马嘶鸣声响成一片。接着一队军士出现在中军大
营前方,黑色的制服仿佛与夜色融为一体。他们以十人为一排,形成一个整齐的
方阵,然后同时迈步,朝中军的木栅逼近。
在隔离木栅还有十步的位置,那些军士同时拔出背后的长刀。他们的战刀与
另外两个营完全不同,刀体宽度只有寸许,长度却超过五尺,刃长三尺八寸,柄
长一尺二寸,刀身修长笔直,前端五分之一的位置微微挑起一个弧线,竟然是极
难使用的御林军刀。
御林军刀过人的长度使它兼具刀、枪的特点,但它狭长的刀身在劈刺时容易
断裂,一般军士没有数年的苦练,极难掌握刀法。但显然这些敌寇不属于此列,
他们双手握住刀柄,如林的长刀微微抬起,在接近木栅的刹那,阵列中忽然闪起
雪亮的刀光,只一击,用树干结成的木栅便四散纷飞。
望着沉默的对手,残存的宋军士气跌至低谷。几名主将都去寨中巡视,中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