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悲悼 於 2009-1-29 11:07 PM 發表
3次既限制係唔可以再用申請旅遊証件既方法落黎??
大前題一定要有大陸的旅遊护照, 及已有其他國家的簽証,
才可以过來香港, 並經由香港前去已簽証的國家,
不論去多少天, 或即日來回, 都沒有問題,
去之前可以在香港逗留7 天,
从外國回來, 亦可逗留7 天才返回大陸.
正如我說, 大陸人有了护照及外國簽証,
原則上, 是需要前往已簽証的地方, 只不过是經香港而已,
但亦可偷雞, 不前去已簽証的國家,
而只選擇在香港逗留7 天, 然后返回大陸,
但這做法不能常用, 如果沒有前往,
香港移民局会在护照上晝了記錄,
听說只限三次, 第四次就不準用同一方法过來的.
又這辦法, 在移民局網頁是沒有寫上及提及,
而且亦不会鼓勵, 但有很多大陸人都試过,
完全可work !
[
本帖最後由 kwokk 於 2009-1-30 06:05 PM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