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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klsr 於 2014-9-6 01:54 AM 發表
行差踏錯,都要有誘因才得,正如一道好菜都要有好的配合才能,沒有好友珍妮這個大廚,用上調情聖手馬高這位上等材料,加上雷文長期不在家這樣好的煮食環境,才能出品一度美味可口的出牆紅杏好菜。問題出現,不是單 ...
我又唔係咁睇法,成年人做咩都要顧及後果,想想自己所做一切有没有對得住良心,有没有因一己私慾而傷害別人特別是自己另一半同親人。如果用有誘惑理由就可以胡作綱為,做出違背良心的事,咁人類同動物有咩分別?
丈夫為給妻子一個更好更舒服的生活,當然要花更多時間在工作上,他不是外出花天酒地攪別的女人。如果女主因為咁而不滿佢應該先同丈夫先反映問題所在,大家揾出解決方法,或者見議丈夫另找一份工作量較低工作,以便夫妻有更多時間相聚,當然女主又要接受較低的生活質數,否則到時又怪丈夫比唔到舒適生活自己,又理所當然咁給自己一個籍口去出軌。
如果解決不到可尋求專業輔導,到最後真的找不到解決方法,雙方真的不能一起生活就只得離婚,離婚後女主便可無拘無束找尋佢所要既激情生活。
以 B 結局來說,女主以決定同丈夫破鏡重圓,從新生活,點解還可以聽別人兩三句說話就可以去幫姦夫?
之前已經發生咁大件事,既然丈夫不前事不計,女主當前之急係要重修夫妻感情,要對丈夫更加好,對丈夫更加好,點解仲要去理姦夫既事?
女主~如果真係要重投丈夫懷抱,就不要再作十萬個籍口理由給自己,再做出對不住丈夫對不住自己良心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