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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女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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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達哥處世既態度同經歷都好令人響往

雖然我只係睇到第3頁k小姐果部分
但我仿佛見到你之後既經歷會變得幾咁稀虛

因為咁心痛既事
你竟然可以輕描淡寫帶過
一樣野只有經歷得多,先會睇得咁淡

留個名支持下好文



同年同月同日生的CARMEN/跛妹

有好那麼一段時間,我認識的女孩幾乎全部來自網上。這裡再說兩個有緣無份的。

CARMEN:CARMEN是個短髮時尚女郎,在美容院上班。如標題所講,她特別在和我是同年同月同日,還是同區出生的(都在九龍塘)。可惜她忘記了自己是早上還是晚上(高達是早上的)。我認識她的第一年,正剛與K小姐分手,CARMEN打算和我一起搞一個生日會。可是後來她約了差不多幾十人,我的朋友只有有三數個,結果告吹了。

小熊維尼事件後,CARMEN碰巧也是單身,我與她常常約會。我記得一個爛梗逗得她很開心。我說:「如果我們結婚,一定要選在生日那一天。婚禮上司儀會說:「19XX年X月XX日,發生了世界上最美麗的愛情傳奇。那一天,兩個小生命同時來到世界上,一條看不見的命運之綫把他倆連在一起。三十年後的同一天,他們手牽著手,訂下永不分離的盟誓。Ladies and Gentlemen, I give you Carmen and Koda!」她咬著唇,聽得很投入。我認為這結婚安排很完美,肯定不會忘了周年紀念。

可惜這就是我唯一想約會她的原因。我們談天不是很合得來,那時她也已經有30歲,外型不吸引。我本身還有大連妹那些事在發生之中,很快與CARMEN沒有聯絡了。

有一次我問她:「你有沒有發覺,妳年紀越大,男朋友便長得越來越醜?」她捉著我的手:「是呀是呀!我讀書時的幾個男朋友,都是高大威猛英俊瀟灑。最近這兩個,一個胖子一個禿頭,唉。」而她問我最「爆」的一個問題,是有一次飲了酒,我送她回家,她忽然很認真地問我:「我的奶子是不是很小?」我沒有跟她上過床,只能目測。本來我很想說:「讓我用手比一比。」但說出來就變成:「還好,妳比很多香港女孩大。」這是實話。

跛妹:波妹說不定你幹過,但跛妹就比較罕見了。

認識小熊維尼之前,我本來在網上正在把另一個女孩。她27、8歲吧,照片中看來有點嬰兒肥,長頭髮,五官有點混血兒的感覺。電話中的她談吐斯文,聲音也很好聽。好像是做設計的。

很快約出來看電影,約了在又一城等。她來到,我卻呆了;她真人跟照片一樣,只有一件事是照片看不出來──她的一隻腳(左右忘記了)一拐一拐,原來她是個傷殘人士。

高達向來同情心氾濫,見到這位跛美人更是落力照顧,她除了一隻腳傷殘,還有一隻軟垂無力的手。我懷疑她是意外受傷的。此外,跛妹的話很多,常常提起媽媽和姊姊,卻從來沒有提爸爸。我也識趣地沒有問。我的推測是,一次意外,爸爸去世了,她則傷殘了。

我常常邀約,跛妹似乎也很滿意。七、八次約會後,甚至不怕跟高達去飲酒。飲到晚上二時,她說回家要被媽媽責罵,我說到酒店休息一晚,她沒有說話。立即起行。一路上我在想如果真的上床,應該用甚麼姿勢才對。

可惜那一晚我飲太多了,她洗澡的時候,我居然一睡不起。醒來已是第二天的下午,我要趕去開會。這也不要緊,第一次君子測驗合格,下次成功的機會就大。可是很快我認識了小熊維尼,完全忘記了跛妹。

小熊維尼事件後,我再約跛妹去街。但這一次卻失望了,她的話多得令人煩悶,而且我發覺她好像不懂得「對話」。就是說,她「BLABLABLA」地說她的,我回應一句「XXXXX」,然而她並不是就我的回應說下去,而是直接由自己的上一段說話開始,我覺得自己像一個吹氣公仔。跛妹與任志剛住得很近,兩個人認識之後,竟然也相約了一次飲酒。任志剛回來說,他也受不了這種當吹氣公仔的感覺。高達那時又有大連妹又瘋狂去玩,更沒有放跛妹在眼內。

接下來就是斷斷續續的聯絡。直到我獨居後,有一天實在悶得受不了,就打電話給跛妹。她自稱當天是她的生日,叫我出來陪她。我打算帶她回家做愛,給她一個難忘的生日快樂,所以買了一個蛋糕放在冰箱才出去見她。我使出「行貨浪漫三步曲」,吃飯、唱K、看電影,牽著她健康的那一隻手,街上的行人都認為這男的(即是我)是個人君。唱K的時候濕吻了。

帶她回家,她堅持自己洗澡(可能身上有疤痕?),我也不勉強。就關了全屋的燈,點上蠟燭,給她一個驚喜。可惜她洗澡洗了一個小時,我所有的蠟燭都燒盡了,我只好把燈打開,效果大打折扣。

吃完蛋糕,我帶她入我的軟墊房睡覺。我的手不規矩起來,用盡方法挑逗她的情慾。但她只許濕吻,說甚麼也不肯脫衣服。我的手伸進她的睡衣內(那是我的一件AC米蘭球衣,我還記得),摸不到甚麼疤痕。搓揉她的奶子,手指撥弄她的乳頭,她輕輕呻吟,但堅決不肯再讓我越雷池一步。高達雖然好色,總也不能對一個傷殘女人用強,就放棄了,擁著她,硬硬地睡了。

第二天醒來,我煮餃子來當我們的午餐。她走入來廚房,我以為她會稱讚我,不料她指指點點,不斷批評我的廚藝。她說說說說了5分鐘,我生氣得不得了,賭氣說:「妳這麼會煮,妳煮來看看!」她真的單手煮起來,結果還不是弄得亂七八糟,要我來收拾殘局。吃完我立刻送她去坐車,發誓以後也不再見她。
妳來我家,諸般暗示,上到床卻不想做愛,我完全尊重。但男人都下廚煮菜讓妳吃,妳就應該乖乖的吃,還要說三道四,真是氣死我了。

當然,日後還是偶有見面。幾次也是吃飯飲酒,她卻不再肯去我家或酒店。完場還傳來短信諷刺我不懂得把女:「我對你已完全無FEEL了!就連玩下、執一劑的興趣都冇。你那三寸不爛之舌也起不了作用。我試過不少次去玩一晚,而你始終撩唔起我同你做。」我真是哭笑不得。

支持高達兄

通常人會有這樣反常的行為, 都是一種自我保護意識作祟,師兄不必介懷。

看完你的文章讓我想起一個我在公司認識的女孩,很有點博士L的感覺。她也是很惹是非那種,從一進公司已經馬上成為大家的女神。很遺憾,她也不很尊重別人的私隱,而且我和她有些不太愉快的過去。

你的文章有點令我終於能放下多年的包袱:smile_40:  謝謝你。



support :smile_o07:

Thanks for posting this essay, this can be a classic as it is imformative besides erotic, good post:smile_35: :smile_35:

印尼周慧敏 – SAMMY

SAMMY是賤人中的賤人,世界上所有女人中,我最討厭的就是她。由於她太討厭,我會在下面公開她的照片。

如前文所講,我跟SAMMY是在澳門的士高DD2認識的。當時我的身份,是MONA的男朋友,而她是來的士高「痴酒飲」的。說實話,第一眼見到她,樣貌像極了周慧敏,奶子飽滿,我的下體已經不爭氣地硬了,甚至有點後悔為什麼把的是MONA而不是她。而且SAMMY似乎很懂事,遇上有來纏繞的老外(這在的士高是常有的事),她會介紹高達出場,表示這位中國藉男子才是今晚的「老闆」,請你們的咸豬手不要向MONA身上招呼。我對SAMMY的第一印象很好。

我在臉書把SAMMY加為朋友,還知道了她在波士桑拿上班。與MONA吵架分手後,本來想去波士把SAMMY幹了,可是始終沒有去。過了一段日子,我在臉書竟然看見SAMMY的肚子隆了起來,照片的背景也變成落後的村莊,原來她回了印尼,瓜熟蒂落生了一個女兒。我嘖嘖稱奇。

有一天,她在臉書主動來找我,說她正籌錢回來澳門或去香港,還欠三千元,希望我能借給她。我問她發生了何事,原來她在澳門的士高搭上了一個菲律賓仔,那傢伙搞大了她的肚子,卻堅決不肯認帳。那些賓仔我也認識幾個,都是的士高請回來的保安兼場地氣氛搞手,全都是前海軍陸戰隊員,貌似吳尊手瓜起展,很受夜之女的歡迎。我看SAMMY也滿可憐,就寄了錢給她。

幾個星期後,她告訴我她買了回來澳門航班的時間,她想來香港暫住我的地方,再想辦法賺錢回去,叫我去澳門接她。那晚是星期五,我心想終於有機會跟這位印尼周慧敏真箇銷魂,興奮得不得了。老早就預訂了澳門馬場附近的酒店,準備策騎這匹東南亞胭脂馬。我們在酒店大堂相認,我卻有少許失望。她憔悴了很多,腰身像圍了一個救生圈,上房她換衣服時,我還看見她的奶子漏氣了,乳頭可能因哺乳的關係,又黑又腫。看來生育對一個女人真的影響很大。

她急不及待換上戰衣,就拉著我的手去DD2玩。她離開了澳門差不多一年,最夢繫魂牽的就是的士高。我也有一段日子沒去玩了,當然奉陪。入場她碰到不少以前的朋友,有些好像是金池的女女。那一晚太瘋了,我飲得眼冒金星,甚至乎忘記了是怎麼回去酒店的。只記得我叫她一起走,她卻不願,我就自己先回去。總之第二天的下午,我醒來的時候她已經睡在我身邊,應該沒有做愛。

原來她昨晚在我走了之後,跟朋友再去DD3,那菲律賓經手人還在那裡上班。她顯得對那賓仔念念不忘,我很佩服菲律賓男人的把女能力,還認識到一個道理:只要堅決不認帳,那女的也是無可奈何。第二天下午一起回香港。

來到香港,她看到我住的地方那麼小,表情有點失望。我早已向她表明,我只能提供她基本食宿,賺錢她要自己想辦法。她知道灣仔的酒吧和的士高可以找到老外的生意,就叫我帶她去。我本身對灣仔所知不多,所以第一、二晚都吃了白果,去的地方不像可以賺錢。叫她站在街邊等生意,她又不肯。

我在網上搜索了一些資料,終於發現幾個老外找女女的場所,就鎖定ESCAPE這間的士高。第三晚再帶她去,那晚好像是星期三,男人客不多,她又呆若木雞,根本找不到生意。如是者就過了一個星期,她一分錢也賺不到。賺不到錢,她就開始打我的主意,不斷纏我買一個IPHONE4給她,纏了幾天。我堅決不允,我又不是欠妳的,哈,結果幾天後她就拿了一部IPHONE4回來,是一個冤大頭買給她的。

生活上,我發覺她蠢得令人髮指。有一天,甚至把自己反鎖在房子裡,結果我要請半天假回家把她救出來。而且她的英文,比MONA差很多,廣東話更加只是裝裝樣子,一句說話要解釋十遍她才明白。每天回家看到她,我都討厭得不得了,不要說碰她。

就這樣照顧了她一個星期,她賺不到錢,脾氣越來越臭。最後她決定回去澳門,看看波士桑拿肯不肯再收留她。送走這個瘟神,我鬆了一口氣。不夠一個月,她傳來短信問可不可以再來香港找我,我叫她去死。我看臉書她應該回了印尼。

我以為再也不會看見她。不料有一天,她又在臉書來找我,說自己又回了澳門找機會。那時我剛剛讀到了一篇小說叫「一個一樓一大亨的誕生」,忽發奇想,她外表雖然不及以往,但在141還是超班馬,如果把她弄來香港的141上班,說不定大收旺場。我把這想法跟她說了,她也同意。我跟很多141女女很熟,她們星期日常常要找人當替工。我打了幾個電話,在一座色情大廈要了一個房間。當晚我就過澳門,把SAMMY接過來。

去到,她卻說她把IPHONE押了在當鋪,要求我先拿三千元去替她贖回。我不肯,她就不肯跟我走。我只好付出這寶貴的三千大元,在當鋪贖回了她的IPHONE。她這才乖乖的回到同鄉的家,收拾好行李上船。

人算不如天算,想不到亂子會出在過關──到了香港入境,她竟然被入境處人員帶入房盤問。我一個人在外面乾等,真是心急如焚。會不會她身上原來有毒品?她奇蠢如豬,不知道會不會和人家亂說話。等了差不多一個小時,已經是晚上1時,她才獲放行,但只能在香港留3天。原來她的回程機票已經過期,官員遂對她的入境心生疑問,要不是有一個本地人同行,幾乎就要把她送回澳門了。

這時她真的發了瘋,不停罵我說我把她害慘,她以後也不能回來港澳賺錢了。我說:「第一,這計劃妳自己本身都同意。第二,機票是妳自己訂的,我完全不知道。第三,妳還欠我三千大元,我還沒有計之前匯給妳的錢和食宿。妳現在來向我發火?」可惜,這些道理遠遠地超過了SAMMY的智力範圍,她只是不停罵我,說著只有她自己才能聽得懂的英文和廣東話。

這時已經是2時多,我勸她好好睡一覺,明天去141賺些錢,總也比兩手空空回去強。她卻堅持立即去灣仔的ESCAPE碰運氣,結果折騰了一整晚,她在ESCAPE毫無收穫。第二天早上我帶她去141的房間,她一覺睡到晚上,才肯起來開工。結果3個小時,只做了一個客人,剛好夠付當天的房租。她嫌收400元一次太少了,她說:「老娘在澳門時,起碼收人家二、三千元打一炮!」

算我倒楣,搞了這麼多功夫,結果賠了夫人又折兵。我搜了她的行李,發覺她真的一份錢也沒有,雖然可以沒收她的IPHONE,但我又婦人之仁做不出來。罷了罷了,我連要她錢債肉償的興趣都沒有,當天晚上就帶她去上環,買了船票把她趕回澳門,以後也不要再見了。她也生怕我向她追債,臉書上把我「UNFRIEND」了。

我不會咒她死,不過我希望SAMMY她好好教自己的女兒CINTA,讓女兒的性格跟她一樣,保證會激到她爆血管。然後這個女兒也來澳門的桑拿上班,一雙玉臂千人枕,半點朱唇萬客嚐。她下班後又到DD3遊玩,也讓英俊菲律賓男人中出,結果生了一個低能兒出來,因為女兒讓親生爸爸上了,彼此都不知道。這才能消我的心頭之恨啊!!!

本想公開她的照片,才發覺她UNFRIEND我之後,再也找不到了。算了吧。

引用:
我不會咒她死,不過我希望SAMMY她好好教自己的女兒CINTA,讓女兒的性格跟她一樣,保證會激到她爆血管。然後這個女兒也來澳門的桑拿上班,一雙玉臂千人枕,半點朱唇萬客嚐。她下班後又到DD3遊玩,也讓英俊菲律賓男人中出,結果生了一個低能兒出來,因為女兒讓親生爸爸上了,彼此都不知道。這才能消我的心頭之恨啊!!!

本想公開她的照片,才發覺她UNFRIEND我之後,再也找不到了。算了吧。
睇黎師兄真係好憎呢個sammy:smile_39:

so disappointed that can't watch that bitch photo..haha...

BTW,just wondering why you were so kind to her?!even you just wanna fuck that bitch and invite her to HK,when you know the another side of her , she is absolutely a bitch....
引用:
原帖由 浪子/高達 於 2013-2-13 09:02 PM 發表 查看引用來源
印尼周慧敏 – SAMMY

SAMMY是賤人中的賤人,世界上所有女人中,我最討厭的就是她。由於她太討厭,我會在下面公開她的照片。

如前文所講,我跟SAMMY是在澳門的士高DD2認識的。當時我的身份,是MONA ...

半個最愛 – 高妹 (上)

高達最好的朋友都知道,我一生中愛過兩個半女人。第一個是K小姐,第二個是小熊維尼,而那半個,就是高妹。為什麼是半個?因為我追求失敗,她始終沒有當我的女朋友。32歲人返老還童,還沒有追到手就已經愛上了對方了。

事發那一年,高妹只得18歲,但可能因為她真的很高,所以像有20幾歲。高達有5呎9,她比我還要高出一點點,可能有5呎10。但她的身型比例很怪,我仔細觀察過,她的高度不是來自雙腿(當然她的雙腿還是非常長),而是來自腰身──我沒有見過那麼「長」的腰身。不算超級美女,樣子值70分。

高妹是太子一間酒吧的拳手,枚技不錯。據我的了解,她父親是江湖小混混,一家人的關係很不穩定。她小時候很自然地成了壞女孩,中學常常被踢出校,讀到中四就沒有再念書,15歲之後就搬了出來住,跟男朋友同住。那男的養了她兩年,她開始覺得悶,出來上班,晚上跟同事去酒吧玩。結果在酒吧認識了一個江湖小混混14哥(戀父情意結?)。14哥是一個姑爺仔,叫高妹去夜總會做女女,高妹被他迷住了,回家把男朋友甩了,改到夜總會去上班。14哥自稱被警方通緝去了亡命天涯,留下高妹一個晚晚垂淚到天明。但這14哥好絕,每隔一段日子又會與高妹聯絡一下,有一晚甚至忽然回家,高妹一睡醒見到失蹤幾個月的男朋友,簡直不敢相信。14哥最終還是走了,高妹說他去了「著草」,我看她是自己騙自己,14哥應該是劈腿跑了。高妹沒有再做夜總會,晚晚到酒吧買醉,久而久之當起拳手來。這是高妹自己說的,不知道有多真,因為她是一個大話精。

我很同情她,因為她跟我一樣,受到情傷之後,患上了酗酒。她的反應很快,很聰明,但說話時而精彩時而雜亂無章,情緒波幅很大,我認為她有創傷後壓力症。我與她蠻談得來,不知不覺地很想愛護這個看來高大,但心靈弱小的女孩。

我與高妹幾個月之間發生了很多事,事情的先後我已忘記了,點列如下:

� 在酒吧中,由於大家都是坐著,我一直認為我跟她一樣高。我第一次約高妹去逛街,才發現她比我還要高一點點。而第一次約會,她就請我一起回家。我還以為這麼順利,原來她叫我去她住的劏房一起大掃除,搞了半天。更要命的是,她住在九樓,而那唐樓是沒有升降機的,爬得我氣喘噓噓。

� 因為她,我幾乎與任志剛吵架。不知何故,任志剛跟高妹也很熟,常常比我更快一步知道高妹的事情,到酒吧玩的時候,又常常搶了我的風頭(他是知道我喜歡高妹的)。我很不開心,有一次跟樂少訴苦,樂少狠狠地扁了任志剛一頓,他才收歛了。

� 有一次,高妹約我去看「奪命狂呼」(SCREAM)第4集。碰巧我有一個殺人魔的面具,就放在袋中,等她看到一半,就戴出來嚇她。她沒有被嚇到,卻笑了。看完電影去酒吧(高妹很怪,不是去她上班的那一間她也不介意,有酒飲就好),她還戴上面具拍照。但我不想她飲太多酒,一打(2 SET)過後,便說沒有錢了,走吧。但高妹是一台活動的歡樂製造機,我去完洗手間出來,她竟與旁桌的一班男女玩的很開心了。我有點生氣,立即走人,打電話叫了另一個女孩阿BE出來打炮發洩(見前文──低B的阿BE)。

� 我知道了她的住處,就跟她玩起一個遊戲來。我在她家門口上面,黏了幾塊超級萬能膠,我要送小禮物給她,就黏在上面,等她回家就可以看到。不怕別人取去?不怕,都不是甚麼值錢的東西,而且那高度,不是高妹本人是很難拿到的。最常見的小禮物,就是「純薄萬」。因為她住得很高,回家又很晚(晚上1時下班),如果忘了買煙,「屌煙龜」(煙癮發作)就很辛苦。

� 那時我常常送她回家,有一次,她飲得太醉,嘔得很厲害。去到樓下,她的身子完全放軟,站都站不穩。我把她5呎10吋的身軀背上,走了9層樓梯,在她手袋搜出了鎖匙,費盡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她放在床上。我說:「我真的很想強姦妳,但可惜我的腿太軟了,不行。」我休息了半個小時才停止了喘氣。離開時往下走,我的腿不住的在震。任志剛和樂少一致認為,我就是丟了工作也可以去考救護員。

� 有一次就真的出動了救護員。我送她回家,她又嘔起來,結果打999叫十字車。那些救護員用一個擔架,把她從9樓抬下來,中途還休息了兩次。高妹一面叫胃痛,一邊竟又不停罵那些救護員搖晃得厲害,甚至上了車也在大叫轉彎要慢慢轉,那些救護員以為我是她的男朋友,對我怒目相向,我糗極了。去到醫院她也是臭罵姑娘,我一邊幫她辦入院手續一邊掩面,不想人家算帳算到我頭上來。安排好她入院,她也打了針由由睡去,我也想走了(已是半夜4時多,早上還要上班)。但姑娘問我她家人在哪裡,我胡扯她家人都在外國,姑娘就勸我不如留下來陪她,兔得她醒來自己一個,有甚麼事,也有男朋友照應,我嘆了口氣,只好留下。早上她好了起來,竟然完全不理手續,牽著我一溜煙跑了。我很生氣地罵她,她全不在乎。

� 有一次,高妹放假,我約她去逛街。吃完飯她說不飲酒睡不著,去了一間酒吧。晚上12時多,應該送她回家了,她忽爾又說阿妹(一個同事)醉了,必須去看看她。結果又回到她工作的地方,卻驚見另一個拳手阿RAIN,竟然被一個老粗人客熊抱著,雙手亂摸。酒吧不是夜總會,不可以抽水,我們都認為老粗很過份。高妹生氣得很,就叫那老粗跟她猜拳,要灌醉這老粗讓他出洋相。所有人都看見高妹跟我是一塊兒的,應該沒有問題。老粗猜拳節節敗退,飲得東倒西歪,居然一手去搓高妹的奶子。我眼明手快捉住老粗的手,說:「兄弟,不要這麼過份。」老粗回罵:「幹!你知道我是誰?來管老子?」一個比較年長的女侍應經過,見事情這麼僵,就勸開我們,叫我和高妹坐得遠一點。正待搬位,一不留神,老粗竟然箍著高妹的頸,一路拖行她,把她摔到了酒吧門外。我立即拔地而起,擋在二人中間,一邊罵那老粗,高妹坐在地上只管哭。我沒有先動手,因為我認為老粗不過是飲醉了,而且他有3個朋友,我只有一個人,不應輕舉妄動。想不到老粗來推我,我倒了,可把老粗的衣服抓住,兩個人一起倒在地上,拳來腳往打了十多秒。這是我第一次跟人打架(小時候學跆拳道比武不算),發覺原來打爛仔架,最困難的,是堅實自己的拳頭去打人。那老粗的手比我短,拳盡往我身上招呼,可我一點也不覺痛。我的手長,腦中也殘留了一點攻守意識,拳當然要打老粗的頭。肯定正面打了他幾拳,可是他似乎全不受影響。睇場(保安,其實只得一個男人)出來分開了雙方。老粗的朋友見事情鬧大了,馬上結帳離開。事後高妹很感激,不住的哭,我第一次握住她的手,吻了一下。我總會在妳身邊保護妳的。

� 她除了做拳手,日間也找到了一份正職,做婚禮顧問,我很安慰。做婚禮顧問要背很多資料,她常常找我替她背書,我認為她是一個聰明得很的人,過目不忘,如果小時候好好念書,其實一生人可能很不一樣。有一次她大聲朗讀我手機裡的英文短信和電郵,我認為她的英文,其實比我中四的時候還要好,勝過很多今天的大學生。那時她每一晚都是下班就打電話給我,一邊談天一邊走,讓我知道她安全地回到家。回到家,她就會發現我送她的小禮物。她會說:「仆街!我忘記了買煙,幸好你替我買了。」我覺得經過幾個月,這麼多事情,她應該快要做我的女朋友了。

� 有一晚,她如常地打電話給我,談著談著,談起她放床邊的一個毛公仔,我說那公仔很可愛,她忽然說:「那毛公仔是靠牆的,不躺上去很難看到。你為什麼會知道?我飲醉了你對我做了甚麼?」我答不上來。她說:「算了。我永遠也不想再見你。就這樣吧。」她掛了線。我在家,放下電話,完全呆了。

嘩...我睇都用咗1X分鐘....

你打一定打好耐...

好好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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