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michelle227 於 2012-5-13 12:18 PM 發表
年青人,我都可以話他仍年輕,唔識諗,我會同情,但若過了20 歲,基本上我覺得已是長大,基本應有的思想應該都會有,就算唔係好成熟,普通野都會識諗
再年幾大d,過左25歲,或30 或35 或40 等等,我就更加覺得,一切野,他們自己都要負責
香港, 11歲或以上已要負上刑事責任, 社會不是這樣看同情及可憐的.
就取同情與可憐實例說說, 以最近遭警察射殺的刀手事件取例﹕
刀手的雙親值得同情嗎?...........雙親已過了25歲,或30 或35 或40 等等.....
刀手的妻兒可憐及同情嗎?...........妻子已過了25歲,或30 或35.....
同情, 可憐是可多方面發生的, 不是這樣簡單, 單向演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