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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709~♥♡雪國徵男女朋友♡♥~常旺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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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燒到9彩~頂多一下去訓~:smile_24:
 

引用:
原帖由 啟天 於 2009-8-11 09:55 PM 發表 查看引用來源

  燒到9彩~頂多一下去訓~:smile_24:
 
你病呀:smile_24: :smile_24:

引用:
原帖由 nahchuen 於 2009-8-11 07:05 PM 發表 查看引用來源
坐巴士有冇可能快過的士先~~!:smile_o04:  
PTU ......... :smile_o15:

:smile_44: :smile_35: 飛巴 = 小巴 ... :smile_o13:

引用:
原帖由 啟天 於 11/8/2009 21:55 發表 查看引用來源

  燒到9彩~頂多一下去訓~:smile_24:
 
啟天,要唔要入院CHECKCHECK佢呀?我昨日放假無上來! 你休息多D啦!擔心你啊!:smile_o06:
同你講聲早晨先瞓囉:smile_o06:  JOYJOY好想你啊:smile_o05:

  everybody good morning:smile_o15:  

引用:
原帖由 joyjoyee 於 2009-8-12 05:44 AM 發表 查看引用來源


啟天,要唔要入院CHECKCHECK佢呀?我昨日放假無上來! 你休息多D啦!擔心你啊!:smile_o06:
同你講聲早晨先瞓囉:smile_o06:  JOYJOY好想你啊:smile_o05:  
joy joy 真有tin tin 心

引用:
原帖由 小豬_Wing 於 2009-8-11 11:39 PM 發表 查看引用來源



  PTU ......... :smile_o15:

:smile_44: :smile_35: 飛巴 = 小巴 ... :smile_o13:
小巴都冇可能快過的士,的士過識上駁~~:smile_o04:

31案底 姦劫犯面臨囚終身 屢潛入單位綁劫施暴 官斥罪大惡極
2009年8月12日 星期三 05:05

【雪報專訊】曾犯下非禮、強姦及連環入屋搶劫共31次案底的積犯,出獄後去年再度犯案,3個月內先後在半夜潛入兩單位行劫並強姦兩名女事主。積犯昨日在高院認罪,法官形容被告罪大惡極,尤其強姦行為是女性的噩夢,但認為過往判刑看來對他沒有作用,指他可能對社會構成危險,將考慮運用酌情權判處終身監禁。
30年前起犯案 近年結婚
現年48歲的被告陳利發,自18歲起犯事,之後30年人生中有超過三分之二時間在獄中度過。據辯方透露,被告獨居於白田,2004年在福建結婚,妻子正申請單程證來港。
陳昨在高院承認嚴重爆竊及強姦共4項罪名,指他於去年3月22日在北角單位行劫及強姦39歲事主;及後於去年6月27日在香港仔區一單位內,搶劫分別53歲及28歲的兩婆媳,並將媳婦強姦。
主審法官麥健濤昨指出,翻看被告的犯罪紀錄,發現他每次的犯案手法均是先潛入別人單位,再用刀指嚇事主將其綁起,然後洗劫。法官讀出被告過往案件,包括曾潛入港麗酒店內洗劫兩女子;1993年洗劫一單位後非禮女事主,另同年打劫一間美容院時,因其中一名女職員企圖逃走,被告發現後將她強姦。
法官並透露,被告曾用藉口誘騙4名6至11歲兒童帶他返家,繼而將兒童綁起,等候他們的父母回家以行劫。
官﹕ 有重犯傾向 被告﹕真心後悔
法官形官被告罪大惡極,事件對兩名事主有非常嚴重的影響,考慮到被告有重犯傾向,可能對社會構成危險,認為法庭要作出適當處理,或需運用酌情權判處被告終身監禁,故先領取其精神科報告,押後至8月25日判刑。
被告一方則強調,被告這次已真心感到後悔,明白及願意接受阻嚇刑罰;但認為法官不應在判刑時考慮其過往案件,被告並非危險人物。
出獄1年 3個月內連姦兩女
控方指去年3月22日凌晨,被告潛入北角4樓一單位,39歲事主其後返家,遭被告綑綁及搜掠單位,並遭強姦。
3個月後的6月27日凌晨,被告撬開香港仔3樓一個單位的廚房的窗,用30厘米長的刀指嚇在客廳的53歲事主,事主將錢包交給被告,希望被告會離開,但被告將她推入房間後將她蒙眼綑綁,並搜掠房間。
事主向被告表示屋內只有她一人,但最後遭被告發現原來事主的媳婦正在鄰房睡覺。被告打了53歲事主一頓後,走到媳婦房間行劫及強姦。
此時事主的兒子返家,發現大門被防盜鏈鎖上,從門隙中看到只穿內褲的被告,感到可疑下將門踢開,被告即從廚房窗口逃走,兒子上前追截,被告循外面的棚架爬到天台後逃去;不過,被告逃走時遺下錢包及身分證,警方於同日早上在被告寓所將他拘捕,核對DNA後發現,被告3個月前曾犯下同類案件
建議閹埋佢,否則會危害監獄入面D囚犯:smile_o04:

good morning everyone~~~~~~~~~~

早晨...:smile_o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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