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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耀仔爺 於 2009-7-30 12:02 PM 發表
請問如果在酒店搞會否比較安全一點呢?如在酒店被KO查房,他們憑什麼認定我是叫雞呢?我說那女人是我情人可以嗎?
大陸規定住房必先登記,男女同房,男女一方系國內人都要求出示結婚証,任何未經登記男女在晚上11時後出現在同一酒店房間內都觸犯「容留」罪,所以KO懶得要你解釋。一於作嫖娼處理。這規定5星級酒店都適用!
你要爆房,比較安全的辦法:
1. 要登記的話,找5星級酒店登記入住。因查5星級酒店要許多批文,一般情況KO嫌煩,冇必要唔想搞。
2. 最好用囡囡既身份証明文件登記,咁樣你就系訪客身份,而唔系嫖客。
3. 晚上11時後至早上6時,兩人盡量不要共處一室。
4. 若要找低檔次的星級酒店過夜,不妨同囡囡多登記一間房,作走鬼之用,只要不是捉姦在床,KO都奈你唔何!其實都系多大概$200成本,當買個保險!
5. 搵D唔使登記既無星或時鐘酒店,不過記得搵間低層—D,方便隨時跳樓逃生時,冇咁易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