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ccf1116 於 2009-5-19 04:16 PM 發表
傳証人…!
請問妳知吾知利是小姐同O仔先生點解無出現呢?
回法官大人....!
o仔先生已經失蹤近2天合共48小時,並未有被通知出境紀錄!已出尋人memo!
案件已交由唔重案組~方SIR跟進!
案件編號#LE05354
最後與利是小姐聯絡時間為尋晚唔記得幾多點...總之係夜晚!
今朝到依家未見打過招呼,巡邏到其他鋪頭依然未見芳蹤~亦無被通知出境紀錄!
因為未夠48小時,現只可視作........未online人士處理,足夠48小時後將會發放尋人memo
案件編號#L1L17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