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者.什麼靚靚miumiu公主係其他地方出架post..)
漫遊ONLINE壇主Mensa
不忿被我拒絕做佢女朋友,
盜用我既照片張貼於各大討論區徵同居男友
而且列出價錢,聲稱只要每月付出數千元就可以跟我有性關係
又大作文章,開多個帳號扮成受害人留言,誣蔑我詐騙金錢,屈請食飯,買禮物..等等
我同佢認識左大約1年多,直至今年1月,佢突然叫我做佢女朋友,我一直只係當佢普通朋友,所以婉拒
但佢竟然同其他人講我係佢既女朋友...
佢論壇好多會員都叫我"mensa嫂",我只好解釋我同mensa只係普通朋友,連手都未拖過!
然後我就收到mensa既電話,佢話{你咁講令我好冇面}
為左唔想再加深誤會,我冇同佢聯絡一排
直至上月尾,我將我同男朋友既一些甜蜜照片upload左上facebook
之後朋友就在漫遊online發現幾篇胡亂指責我既文章,我即時上漫遊睇,但ip已被封鎖
其他討論區亦陸續出現類似既文章,指我玩弄感情,欺騙金錢等等
起初我都唔想解釋咁多,但佢愈做愈過分,盜用我既相片招同居男友
攪到我msn不斷有人add我,話願意出錢同我發生性關係
e-mail同facebook都收到好多變態郵件
我只好打電話比mensa..
(我之所以咁肯定係佢做,因為只有佢1個會叫錯我中文名)
mensa:你咪去報警囉!你報警都奈我唔何
然後就cut左我線 我再打比佢佢都冇接聽
受害人2拉麵師傅果篇,又係打錯左我中文名
mensa扮成受害人發既帖,我只能說是無中生有
佢經常聲稱我無業,指我靠男人養
但認識我既朋友都知道我屋企有間公司,我係幫屋企手
我根本冇收過鑽石耳環,情侶戒指,更加冇試過2個人食$1480日本野
mensa住深水埗,家境唔好,收入得幾千,仲要還錢比政府,比家用
佢親口同我講過,每月慳住用都唔夠洗
請問你去邊搵多餘錢出黎買名貴禮物比我?!
如果你仍然堅持我有呃過你錢,收過貴重既禮物,請拿出單據,不要再誣蔑我!
我冇回應呢d所謂受害人發既帖係因為多1事 不如少1事
但原來唔出聲,d人係會愈講愈過分,愈作愈多,愈作愈大
唔少人問我點解唔報警,其實幾日前男朋友已經陪我去左警署
但警方指因為佢未對我構成嚴重滋擾,冇恐嚇過我危害到我人身安全所以做唔到野,只能備案,建議我搵私隱專員
私隱專員果邊既回覆係..佢未post我既完整地址同電話所以都係冇辦法
冇辦法之下我同男朋友唯有用返同樣既方法..上網澄清事件
備案後我通知過mensa
mensa:咁又點?你嚇我唔到,你根本告我唔入!
係..玩法律我係輸左比你
但我嬴左男朋友既100%信任,真正朋友既關心同問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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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又有受害者之一拉麵仔出post)
個po係U-wants既人由第二度再轉貼上去, 相係U-wants既人自己搵. 我相信個po現時被人轉貼去各大論壇.
佢話個po係我作, 證據佢就一定冇, 而行兇動機, 就係我不忿被拒絕. 你問我, 我就一定話唔係我幫佢貼la, ip唔同, 都可以話係我轉. 不過, 我同一d認識佢既人, 知佢為人既人(貪錢性格). 覺得係佢自己貼出去徵男友既機會好大.
miumiu佢可能自己貼完果個徵友po, 估唔到大家對佢劣評如潮, 再去起底搵到佢既相, 同一幾個話佢貪錢既po. 由於話佢貪錢個po係在漫遊貼, 佢打過黎搵我幫佢delete, 但我拒絕. 黑心d講, 你做得出一腳踏幾船, 就要為自己行為負上責任.
證據黎喇, miumiu小姐話同我乜野關係都冇, 話我不忿被拒絕所以先幫佢開徵友po:
miumiu小姐, 我同佢之前一直只是朋友關係, 係佢add我msn, 識左大約一年. 直到今年年初, 先後幾次明示或暗示叫我考慮佢. 曾經一次在我朋友面前叫我考慮佢.
證人一: HIHI(名, 女仔一個)
2. 一次FC漫遊踢波, 佢用情人身份唔比我踢波, 當時outcastming(男仔)叫佢放人. 最後我去左踢波, 佢打比outcatming, 之後又打比我喊, 我最後提早離場, 去左佢屋企. 我其實一直對她感覺一般, 因為當時佢有個男仔朋友, 係廚師, 送左隻情侶戒指比佢, 佢亦戴上. 而佢當時堅持話同個廚師係普通朋友, 最後我選擇信佢(很愚蠢), 就係咁開始.
證人二: outcastming
佢試過幾次半夜打黎話掛住我, 亦試過sms:
4. miumiu小姐, 一日話接我放工, 同時又要我送名牌銀包比佢, 最後佢冇接我放工, 掉轉要求我入天水圍接佢出去, 送銀包比佢. 最後我唔去, 下面兩張圖足以力證, 係佢口中既我mensa被拒絕, 定係呢位小姐被我拒絕:
我比miumiu小姐既整蛋糕大話扼左, 感到內疚, 之後同佢講sorry, 然後又一齊番, 情人節當日我地兩個一齊, 終於送左佢成日口中提住要既情人節禮物, westwood銀包, 下面係單, 送完禮, 食完野, 之後去左打機, 同埋一班人一齊, 當時佢仲好開心咁話收到我送比佢既情人節禮物好開心.
當日一齊打機既證人8個: 城哥, 阿年, 小肥, 阿意, 小泉, 高佬, 安仔, 鬼爺.
睇番佢既指控, 佢話冇收過我名貴禮物, 叫我可以貼單上黎.
我知點解佢咁大膽, 因為張單當時我比左佢, 但佢估唔到, 我用信用卡比錢係有record, 月尾仲會有張單寄黎!
情人節後, 我地既閞係仲未完, 日期2月17, 佢嗲我.
miumiu小姐比我既感覺係好貪錢, 物質. 因此我經常強調自己好窮, 一個月搵幾千, 一半比家用, 其他要還學費, 供保險, 供基金, 自己係冇乜錢淨, 係滿足唔到佢. 佢唔多信. 直到最後一次打邊爐, 漫遊十幾個網友見住我地一齊黎. 佢突然話唔打, 淨係想打機. 我唔係好想. 之後佢話呢度都冇靚仔, 我指左幾個話有呀. 然後佢話佢唔鐘意靚仔, 淨係鐘意有錢仔. 我話對唔住, 我唔係有錢仔.
佢: [哦, 咁分手la, bye bye]
就咁走左去.
當時有人都見到佢突然發脾氣走, 冇幾耐bb3搵我, 我話心情唔好, 走埋. 果次係我最後一次見佢. 我冇好唔開心, 亦冇傷心. 只係down左一陣, 因為我覺得早d分手係一件好事.
我冇經常指你無業, 只係講過一次. 而你話我扮受害人, 第一男主角廚師, 同埋入面d內容係作. 我可以話你知第一男主角唔係我扮, 而廚師亦否認係佢自己. 不過唔排除廚師既朋友扮, 因為佢地好憎你, 稱呼你做蜥蝪人.
你屋企係有公司, 所以你先中四輟學, 仲可以留在家中打機. 你有冇幫屋企人手, 係你自己講. 不過我相信好多屋企係唔會養呢d人一世, 會踢佢出去搵工, 如果唔係點解你果時番一陣工?
之前我都有個po講過我同佢既事(
睇下面#4個post), 只係當時我冇講過自己同佢係主角. 另外佢一腳踏幾船, 同時搵幾個男仔著數, 我會邀請另一男主角"廚師"同佢既朋友發表當時佢地既關係, 同證據. 同時希望佢現任男友, 爭大雙眼睇清左佢為人, 雖然愛情係盲目, 但有時也要理性.
最後, 佢在U-wants親自貼我相, 出言中傷及歪曲事實, 可能對我好大影響, 希望所有人了解真相.
我決定黎緊星期四(4月9日)的漫遊聚會,晚上七點, 在旺角地鐵站E出口, 親自現身, 帶埋證據比大家傳閱. 證明短訊既真實性. 同時帶同證人出席. 歡迎埋非漫遊既人, U-wants既記者, 見證住我既清白.
(睇左成晚.本人覺得男女問題何必上網亙唱.攪到網民舌戰.真係害苦了網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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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fung908 於 2009-4-4 03:09 PM 編輯 ]